为做好桦川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保证公开招聘工作质量,结合《黑龙江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当前辅警队伍实际,特制定此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共招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30名(详见附件1),主要负责配合纪委监委对被留置人员的安全看护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着“自愿、公开、公正、择优、公平、德才兼备”的原则进行公开考试聘用。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公示拟聘人选等程序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桦川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chuan.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22年1月26日至1月30日(5个工作日)。 (二)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及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报名时间:2022年2月7日至2月9日(3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地点:县公安局政治处(413办公室)。 现场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三)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县公安局负责,比照《黑龙江省2021年度关于报考人民警察(公务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体检环节。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待定)集中体检,费用自行缴纳。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2〕82号)规定。用人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政治考察 由县公安局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治考察,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政审规定内容和标准进行填写个人政审表,组织考察。体能测试、政审未通过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桦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岗前培训 由县公安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内容围绕法制教育、警示教育、纪律条令、纪检监察法等。 六、招聘人员管理方式 由县公安局机动警察支队负责日常管理、教育培训等方面工作。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免费提供食宿,并享受执勤津贴。 七、待遇 培训合格后上岗,聘用人员工资为每人每月2500元(基本工资1800元+绩效工资700元)+执勤津贴,缴纳四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有新政策出台,按新政策执行。 八、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按照国家、省、市、县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相关事项提示: 桦川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2022年桦川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xlsx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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