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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南江县考核招聘3名乡村文旅讲解员的公告

2022-2-8 16:24| 发布者: 朵朵小编| 查看: 307| 评论: 0

摘要: 为大力实施市委“百千万引才工程”,着眼市委“三市两地一枢纽”发展定位和“文旅强市”战略,聚力建设南江生态经济高地和国际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突破发展文旅康养首位产业,推动人才向文旅康养首位产业集中,根据 ...

为大力实施市委“百千万引才工程”,着眼市委“三市两地一枢纽”发展定位和“文旅强市”战略,聚力建设南江生态经济高地和国际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突破发展文旅康养首位产业,推动人才向文旅康养首位产业集中,根据《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川委办〔2019〕3号)等文件精神及南江县乡村文旅人才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乡村文旅讲解员3名,解决乡村文旅人才严重不足问题,推动全县乡村文旅讲解员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所报考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地为南江县;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

3.身体健康,容貌端庄,具有亲和力;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截至报名首日);

6.语言表达能力强,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相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在编人员最低服务期限未满的或未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

6.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考核招聘3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南江县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乡村文旅讲解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2月17日至2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二)报名地点: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三)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一览表》等信息,如实、准确填写《南江县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乡村文旅讲解员报考信息表》。

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参加专业能力考核人员需缴纳考务费80元。

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南江县人社局会同县文广旅局共同组织。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时须带上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报考信息表》1份(请下载打印,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户籍为南江县的户籍证明,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户籍证明时间截止为公告发布首日)。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甲等以上(认定系统能验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合格后,当场发放《专业能力考核通知书》,专业能力考核具体事宜另行公告。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学历、资格条件,以本人相关证书所载的学历、资格为准;不符者,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月22日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nj.gov.cn/人事信息栏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所缴费用,于2月25日前退回报考者。

六、考核组织及成绩公布

(一)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采取专业能力考核、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总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70%+结构化面试成绩×30%。

专业能力考核参照《“天府旅游名导”评选管理办法》、金牌导游及全国、全省导游(讲解员)大赛规则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满分为100分。

(二)专业能力考核

参照《“天府旅游名导”评选管理办法》、金牌导游及全国、全省导游(讲解员)大赛规则进行,满分为100分。报考者的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专业能力考核具体事宜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专业能力考核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专栏公布成绩及排名。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满分为100分。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能力考核成绩与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入围人员与招聘名额未达到3:1比例时,参加了专业能力考核且有效成绩不低于80分的参考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核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专栏上公布面试人员的考核总成绩(含专业能力考核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七、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考核总成绩相同,按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对象;若专业能力考核成绩仍相同,则由本次公招领导小组决定加试办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下同)。

体检由南江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在有资质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向南江县人社局事管股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南江县人社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人员。

八、政审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政审考察参照《巴中市公开考核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考察试行办法》执行。

九、公示

专业能力考核、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专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单位和拟聘岗位、选岗时间和地点在发布拟聘公示时一并公告。公示期满无异议,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由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考核总成绩相同,采用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

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南江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实行岗位聘用管理;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且符合办理调动手续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考者在参加考核过程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无条件取消公招考核资格,已经聘用的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特别提示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相关环节可能会出现调整,调整或补充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二)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专业能力考核、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报考者必须妥善保管《报考信息表》、《专业能力考核通知书》,考核招聘后续各环节都须出具此表、证,直至保管到递补聘用环节结束。表、证丢失,导致后续程序无法认定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报考者应聘资格审查、专业能力考核、面试、体检等环节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南江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南江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七)专业能力考核、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事宜均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nj.gov.cn/)公布。所有招聘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八)本次考核未指定考核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核辅导培训班。

(九)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根据疫情防控实际要求另行公告。

十三、本公告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

咨询电话: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8227499

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827-8222921

监督电话:南江县纪委监委0827-8225189

附件:附件1:南江县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乡村文旅讲解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doc

      附件2:南江县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乡村文旅讲解员报名信息表.doc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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