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地处韶山市中心位置,属韶山重点发展的“三核心”区域(活力园区、经典景区、品质城区),是省级高新区和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培育园区,先后荣获湖南省生物医药基地、湖南省生产力促进中心韶山创新成果产业化基地、湖南省新型工业产业化基地、湖南省双创示范基地、湖南最具投资价值园区等称号,现有企业300家,形成了“智能装备、食品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三大产业发展格局,已成为韶山工业经济主阵地和核心增长极。经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此次韶山高新区计划招聘6名工作人员,根据岗位需求适当均衡男女比例。详情请登录韶山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haoshan.gov.cn)、韶山高新区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注:30周岁指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产业发展、投融资专干岗位男女性别比例各占50%。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待人热情,爱岗敬业;作风严谨,吃苦耐劳;品行端正、廉洁奉公,遵守规章制度。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无任何不良记录; 5、以下人员不得报名:①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②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1月24日—2月11日(每日24小时均可报名),共19天。 现场报名:2月8日—11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共4天。 3、报名地点: 网上报名点:ssyq5671000@163.com 现场报名点:韶山高新区办公室(韶山高新区办公楼三楼1305室)报名,咨询电话:0731-55671000。 4、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可采用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报名。网上报考人员须填写《韶山高新区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同时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有关资质证书(扫描件)及1寸照片(电子文档),一并发送到报名邮箱(ssyq5671000@163.com)。现场报考人员需填写《韶山高新区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招聘岗位所需资质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同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招聘工作组办公室对报名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方能参加考试。 报名者提供的证书(件)、资料等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者误差,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国(境)外的学历、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专业审查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的结果为准。 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得小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选聘程序 (一)考试 1、考试内容: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能力,面试主要测查考生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应变与情绪自控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考试综合成绩按当场笔试60%和面试40%比例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考试时间:考试时间2月下旬 3、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4、注意事项:参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在考试现场工作人员处领取准考证。 5、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高新区官网、高新区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体检 1、体检时间:3月中旬 2、组织:由高新区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单个岗位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拟招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 1、考察时间:3月下旬 2、组织:由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审查。 (五)公示 拟招聘人员体检、考察合格后正式聘用,并在高新区官网、高新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拟招聘人员体检、考察有任何一项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四、招聘人员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首次聘用期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待遇为:本科4000元/月,研究生50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参照高新区职级管理办法执行。 六、本公告由韶山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韶山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31-55671000。 八、韶山高新区地址:韶山高速公路左侧出口处 点击下载>>> 韶山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9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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