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省忻州市实验幼儿园(北区)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忻州市实验幼儿园(北区)2017年9月启用、招生,为了南区、北区统筹管理、合理调配、优化保教质量,继续办好高质量、高水平的示范性幼儿园,特向社会招聘优秀教师和其他岗位人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录用,选拨热爱幼教工作、具有一定职业素养、积极上进、综合素质良好的幼教专业教师及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 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乐于奉献,热爱幼儿,热爱幼教工作,具有良好的心态。 (二)学历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选聘的幼儿教师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前教育专业学历,必须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考试二甲以上证书。 2.保育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报名选用后接受岗前幼儿保育职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3.卫生保健人员应具有中等卫生学校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证。 4.食堂工作人员应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3)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适应岗位工作,无传染病、精神病病史。 (四)年龄要求 幼儿教师年龄段在30周岁以下,保育员35周岁以下,卫生保健人员、食堂工作人员45周岁以下。 ◆ 优先条件: 符合聘任基本条件的,如符合以下任意一条可优先考虑聘用: 个人在学校时被评为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毕业后有教育教学经验,承担过公开课、区域活动等教学 展示、示范; 3.在工作或实习期间受到各级表彰或取得保教能手称号; 4.取得心理健康教育合格证书; 5.取得计算机考核证书; 6.男性幼儿教师; 7.大专毕业后,取得本科学历; 8.卫生保健人员取得营养师资格证。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教师:40名 保育员:24名 卫生保健人员:3名 食堂工作人员:7名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时间 1.发布招聘公告 (7月26日——7月30日) 报名及资格审验 (7月31日——8月1日) 本人持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实验幼儿园南区报名并审验证件。 选聘各岗工作人员( 8月 3日——8月 4 日) ①教师 笔 试 (基础文化、专业知识) 8月 3 日上午8:30——10:00 ②教师 面 试 (形象气质、专业技能、 职业认知) 8月 3 日上午10:00——12:00 下午3:00—— 8月 4 日上午9:00——12:00 下午3:00—— ③卫生保健人员审核相关资质,并进行面试。(8月 3 日) ④食堂工作人员选拨 (8月3日) 4.结果公示 (8月5日——8月6日) 忻州市实验幼儿园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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