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中心现特面向社会聘请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自愿报名、择优聘用、困难援助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政务大厅保洁员1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文件规定进行人员招聘,指法定劳动年龄内就业困难人员,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低收入家庭(脱贫监测户、相对稳定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劳动力;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3.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5.完全失地农民; 6.随军家属; 7.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6月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定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2办公室 (二)报名所需材料 1.定安县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可现场填写) 2.援助对象认定表(就业中心8号窗口办理); 3.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下同); 4.符合条件2、3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 5.符合条件5、6、7人员提供相应的身份类别证明。 (三)资格审查和录用 1.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和面试; 2.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应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五、合同签订 经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无异议的,经县人社局审批、出具用工通知书给本人后正式录用,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 聘用人员自上岗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除外),聘用协议一年一签。 (二)聘用管理 受聘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需要安排上岗,接受县政务服务中心相关制度约束,服从安排和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纪律和工作制度。 (三)岗位补贴 公益性岗位补贴按照定安县最低工资标准(1680元/月.人)执行(含个人社保),按规定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未尽事宜由定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吴丽珠,电话:0898-63830133 附件:《定安县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审批表》 定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22年5月26日 附件列表: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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