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嫩江市委、市政府决定面向社会组织开展校园引才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和引进岗位 嫩江市高级中学计划引进人才2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学科引进名额可视引进工作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额满为止。 二、引进范围 面向社会优选符合资格条件人员。不含嫩江市(九三农垦)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行; 3、具有国家统招、本科一批次及以上学历; 4、国家统招、本科一批次毕业生为28周岁(1993年6月19日后出生,含当日),国家统招、硕士研究生为35周岁(1986年6月19日后出生,含当日),国家统招、博士研究生为40周岁(1981年6月19日后出生,含当日); 5、应往届毕业生,具有与引进岗位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2022年毕业生必须保证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笔试、面试已合格且现场确认已经完成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名)、学位证和报到证。未按期取得相关证书,不予聘用;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在嫩江市高级中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8、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注意事项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 报考人员须时刻关注嫩江市政府网站及嫩江先锋发布的通知及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招考部门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引进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本次引进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参加引进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88号东龙大酒店2号会议室 时间:6月18日 15:00-20:00。 联系人:孙老师,17204568110。 资格审核 现场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格审核资料: (1)《2022年黑龙江省嫩江市高级中学人才引进资格审核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2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鲜章的在校期间表现证明及就业推荐表(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之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手机报告即可)。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引进人员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二)面试(成绩100分) 本次引进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考试内容为考生应聘岗位所使用的现行教材内容。考生凭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说课时间为15分钟,说课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引进。 面试成绩在嫩江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体检 根据引进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拟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检者取消引进资格,按面试合格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由考生承担。 (四)考核 成立“2022年嫩江市高级中学人才引进”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将通过户籍所在地、社区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查报名资格,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按面试合格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通过面试、考核确定拟引进人选,在嫩江政府网站(http://www.nenji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嫩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引进通知单,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考生在办理手续时,须取得毕业证、报到证及岗位所要求的学位证、资格证。考生须于7月31日前取得以上全部证件,不能如期取得的,取消引进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七)其他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面试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除取消聘用资格外,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引才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引进单位人员有《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考生要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服从考试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参加考试时或现场确认时,考生须凭绿色龙江健康码和行程码,提供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单,经体温检测低于37.3℃方可进入相关场所参加考试(确认)。如有特殊情况或体温≥37.3℃的考生须经疫情防控专家研判后,确定是否可以进入。 疫情防控政策发生变化时,招聘工作疫情防控要求也随之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另行通知。 附件2: 2022年黑龙江省嫩江市高级中学人才引进资格审核表 嫩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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