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有效规范医疗保障领域行为,全方位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根据《贵州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 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安顺市医疗保障系统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实施方案》,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安顺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15名,参与安顺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 一、选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和正义感,无违法犯罪、党纪政纪处罚记录; 2.熟悉医疗保障政策法规,关心和支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热心公益服务活动,能够客观公正地进行社会监督; 3.具备与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4.具有安顺市户籍或在安顺市连续居住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 5.具有医药、法律、财务、审计、信息等相关工作背景者优先。 二、主要职责 1.对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参保人员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日常监督。 2.向医疗保障部门反映有关违反医疗保障政策、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等问题线索。 3.主动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医疗保障知识。 4.积极参加医疗保障部门组织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研讨以及监督检查等活动。 5.广泛听取、了解和收集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医疗保障部门反馈。 三、聘用期限 社会监督员每届聘期5年,聘期届满自动解聘,根据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同意可以连聘。 四、报名方式与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4日-2021年7月8日 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并志愿参加此项义务工作的人士,请在本官网下载《安顺市医疗保障系统医疗保障基金社 会监督员申请(推荐)表》,填写相关内容后,发送电子邮件到邮箱asfda12331@126.com进行网上报名,也可在工作日到安顺市医疗保障局(地址:安顺市西秀区北山路安顺市医疗保障局),领取申请(推荐)表进行报名。 咨询电话:0851-33227745 五、聘用管理 被确定聘请的社会监督员,由安顺市医疗保障局颁发《安顺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证》,聘期5年。聘请期 间,按照《贵州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和《安顺市医疗保障系统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实施方案》进行管理。 欢迎全市各界人士踊跃报名! 附件:《安顺市医疗保障系统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申请(推荐)表》 安顺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22日 附件: 安顺市医疗保障系统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申请(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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