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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陇南市公安局招聘91人公告

2022-7-9 18:00| 发布者: 小编丁丁| 查看: 345| 评论: 0

摘要: 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经陇南市人民政府同意,陇南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9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经陇南市人民政府同意,陇南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9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方式

(一)陇南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7名,其中,陇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招聘36名、陇南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招聘31名,详见2022年陇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计划简表(附件1)。

(二)陇南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4名,面向已在陇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陇南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的自聘人员,详见2022年陇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计划简表(附件2)。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报名与资格初审、缴纳费用、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切实将品德好、能力强、素质高的人员招聘为辅警协助从事公安工作。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由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负责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2.陇南市户籍(户籍迁入时间为2022年公告发布之日前);

3.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5.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具体岗位专业及学历要求以招聘职位计划简表为准;

6.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2004年7月期间出生);面向已在陇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陇南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的自聘人员招聘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2004年7月期间出生)具体职位年龄要求以招聘职位计划简表为准;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等特殊印记,面部无明显疤痕,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退役士兵,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所规定的具有其他优先聘用情形的人员。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用电脑端登录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进行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上传附件。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于2022年7月12日9∶00至7月16日12:00期间登录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点击“陇南市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专栏—“”端口,注册登录账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登录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按要求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网上报名附件所需材料:(1)身份证、(2)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3)毕业证书(最高学历)、(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www.chsi.com查询并下载, 高中

2.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应聘人员可于提交申请3日内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7日12:00。

(1)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2)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岗位要求的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技术问题咨询,请直接与0931-8727856联系。

(二)缴纳费用。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公务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3〕800号),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缴纳考试报名费150元,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纳费用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12:00。注意:报名填写的联系方式是应聘人员缴纳费用的重要途径,应聘人员需保证手机畅通且中途不得更换联系方式,如因错填、中途更换联系方式、手机欠费、不在服务区、信息拦截、信息删除等个人原因导致网上缴费失败以及无法参加考试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笔试。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和时事政治。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整招聘计划。面向自聘人员岗位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1.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按照提示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3.携带证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应聘人员,应提前在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现场资格复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根据计划招聘岗位人数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面向自聘人员岗位达到60分及以上的人员均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1.现场资格复审:对应聘人员的户籍、毕业证书、年龄、退役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进行审查,对身高、体重、视力进行测量和测试。在现场资格复审环节中,达不到报名条件者取消复审资格。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本人放弃资格复审的,按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2.资格审查地点:陇南市武都区东江行政中心B3栋楼人社大厦裙楼二楼大厅(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二楼)。

3.资格审查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将以公告的形式在陇南市公安局、陇南市人力资源市场官方微信公众号、西北人才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审查材料:应聘人员须携带《陇南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要求户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按提示生成)、退役证明、单位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6张。

(五)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逻辑思维能力、处理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携带证件: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单、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3.考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的总成绩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后两位。

(六)体能测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及面向自聘人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组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女子组8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

2.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必须全部参与,任意两项达标视为合格;凡体能测评中有任意一项放弃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因自身身体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体能测评合格者,按综合成绩(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

(八)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政审环节,应聘人员填写考察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公安机关出具查询结果并盖章确认。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在职人员,考察合格后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函;政审不合格者或本人自动放弃出现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九)公示。政审结束后,对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十)聘用。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公示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由陇南市公安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签订两年聘用合同并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合同期限内,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的,须提前30天提出书面离职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四、保障待遇

根据陇南市公安局、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陇南市财政局联合转发省公安厅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组成,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规定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交纳。基本工资确定为2800元/月,工龄工资每满一年按50元/月的标准依次累计。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层级化管理后调整工资结构,按照不同层级明确工资标准增长机制。服装装备经费每人每年按需求予以保障。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本次招聘不扣押任何有效证件,不举办任何培训班,不接受任何辅导,不再缴纳考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3.本招聘公告由陇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陇南市公安局:0939—5917010

陇南市人社局:0939—8213151

监督电话:

陇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939—5917012

附件:

附件1、2022年陇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计划简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xls

附件2、2022年陇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计划简表(面向自聘人员招聘).xls

陇南市公安局

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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