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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鸡西市鸡东县招聘社区工作者36人公告

2022-8-9 16:40| 发布者: 朵朵小编| 查看: 226| 评论: 0

摘要: 为适应鸡东县社会建设发展需要,充实基层社区工作者队伍,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和水平,依据《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专业化建设的意见》(黑办发〔2017〕57号)和《中共鸡西市委关于 ...

为适应鸡东县社会建设发展需要,充实基层社区工作者队伍,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和水平,依据《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专业化建设的意见》(黑办发〔2017〕57号)和《中共鸡西市委关于加强全市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县城市社区共计划招聘工作者36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0日-2004年8月10日之间出生者);

(三)具有鸡东县户籍;

(四)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在各级招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六)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七)现役军人;

(八)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的;

(九)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十)参加邪教组织的;

(十一)策划、组织、参与越级或集体上访等行为的;

(十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招聘的工作人员;

(十三)因身体等原因不适合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0日—8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鸡东县东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一楼。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亲自到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审核结果在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http://www.jidong.gov.cn/),不进行电话通知,报名人员应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签字的《鸡东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本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3)健康承诺书(附件3);

(4)个人信息表(附件4);

(5)报考聘任制社区工作者资格认定表(附件5);

(6)户口簿(含集体户口)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7)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8)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10)近期同版2寸蓝底免冠照片(JPG格式,3.5cm×5.4cm或像素626×413,不超过200KB,照片存档名为本人身份证号);

(11)非在职人员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原件);在职人员(企业、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需提供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原件)。

(四)笔试政策性加分

城乡社区在职工作年限满3年及以上的劳动保障协理员(彩虹工程大学生)享受笔试加10分,且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7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申请笔试政策加分的考生,将政策加分相关材料证明原件在报名时一同提供,并现场确认,报名时未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报名日期截止后提供不予受理。

(五)考试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1.笔试

综合知识,满分成绩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1)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2.面试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岗位数1.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岗位面试末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若岗位面试人选不足1.5:1的,由此次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组织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成绩*0.6+面试成绩*0.4)。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

5.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由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招聘岗位由于考生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由剩余未录用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考生总成绩一致的,笔试总成绩分数高者优先。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在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进行。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政治信仰、政治立场、大局意识和现实表现。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拟聘用及相关待遇

1.根据笔面试综合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1:1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公开招聘为社区工作者的人员严格实行试用期制度。一般不超过3个月(应届毕业生不得超过半年),试用期时限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3.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试用期满后由受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出具转正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依规解除聘用合同。

5.聘用人员每月工资为2900元,参照现有居委会成员保险标准交纳社会保险。

(八)注意事项

1.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设置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考试资格的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

2.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需达到3:1,低于该比例的,经招聘考试领导小组批准,可降低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开考。

3.本公告中关于学历、资格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含当日)。

4.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5.报名后的各项招聘环节,均以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为准,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网站发布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四、纪律要求

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在招聘考试中严格公开招聘纪律,要求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做到“三不准、三严禁”:不准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不准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不准招聘工作主管部门、事业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因人设岗、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严禁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严禁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体检过程中参与作弊。

五、鸡东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jidong.gov.cn/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招聘人员工作,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及监督电话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咨询电话:0467—5591860

监督电话:0467—5582839;0467-5583105

七、其他事项

1.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聘用合同执行。

特别提示:

鸡东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招聘考试、面试、培训班和指定复习材料。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面试班和提供复习材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鸡东县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无关。

根据国家和省市县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落细,特殊情况下将进行适当调整。

本公告解释权归鸡东县社区事务中心所有。

1、报名登记表.docx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3、健康状况承诺书.doc
4、个人信息表.xlsx
5、资格认定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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