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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松原分局招录文职人员公告(2人) ...

2022-8-15 18:07| 发布者: 朵朵小编| 查看: 261| 评论: 0

摘要: 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松原分局是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所属实战单位。为进一步强化高速公路公安管理工作,参照《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招录文职人员2人。现就招 ...
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松原分局是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所属实战单位。为进一步强化高速公路公安管理工作,参照《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招录文职人员2人。现就招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自愿申报,公开招聘,公平录用。
二、招录计划
计划招录文职人员2人(男性)。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松原市户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进取精神和团队意识。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公安工作。
4、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吸毒、无传染性疾病及不良嗜好。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高1.70米以上,矫正视力4.8(含)以上,具有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含)。
6、具有C1型以上驾驶资质,能够熟练驾驶与准驾车型相符的各种车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进行过活动的。
4、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人员关系密切的、政治上可疑的。
5、本人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过民族分裂、暴力恐怖组织、宗教极端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招录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5日至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松原市中东政务服务之家三楼:人力资源产业园松原市佳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报名人员持相关材料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联系电话:15326398047;
3、报名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驾驶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以上需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相关证明文件、资料等。
(2)本人近期小2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
(3)根据松原市疫情防控要求,报名人员需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4、报名程序。报考人员到报考地点领取《报名表》现场填报。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5、报名费用:报名费200元。(报名以缴费凭证为准);
(二)招录方式:
本次招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录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人员比例时,按照实有人数参加面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最后总成绩。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以及举止仪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最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松原分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由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松原分局安排专人参照人民警察政审标准进行,主要政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银行征信等情况。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招录。
五、管理和待遇:
(一)文职人员日常管理由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松原分局负责,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每年一签。
(二)工资待遇。工资待遇2600元/月,并按规定缴纳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解除劳动关系后,工资待遇和各项保险也同时终止。工作日期间单位提供食宿。
(三)文职人员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规定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有关要求,给予相应处分或者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开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并贯穿招聘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二)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关系且劳动关系未解除的不得报考。
(三)报考人员须如实填报基本信息,对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实施方案由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松原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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