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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伊春嘉荫县第一幼儿园公开招聘10名教师公告

2022-8-24 15:39| 发布者: 朵朵小编| 查看: 230| 评论: 0

摘要: 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精神,结合用人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为嘉荫县第一幼儿园招聘10名教师。一、基本情况简介嘉荫县第一 ...

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精神,结合用人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为嘉荫县第一幼儿园招聘10名教师。

一、基本情况简介

嘉荫县第一幼儿园位于伊春市嘉荫县朝阳镇。始建于2011年,是伊春市市级一类园。学校占地面积8800平方米,建筑面积6288.28平方米,绿化面积2100平方米。学校现有21个班级720名幼儿,在编教职工54人。学校地处黑龙江畔,小兴安岭脚下,依山傍水,环境优美,宜居宜业。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加强监督,认真履行招聘程序,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

三、招聘计划

用人单位

类别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嘉荫县第一幼儿园

幼儿园

幼儿教师

10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以后出生)。

(四)具备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1、暂未取得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但已经取得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可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如受疫情影响不能如期取得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且笔试或面试成绩单上有标注的,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热爱教师职业,服从组织安排,能够胜任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

(六)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符合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八)被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该校工作满5年及以上,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薪资及待遇

(一)享受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配套政策;

(二)按工作绩效,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六、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公示→确定人选→政审→体检→试用→聘用。

七、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2022年8月24日—8月29日在嘉荫县人民政府网站、嘉荫县教育局公众号等招聘网站发布。

(二)报名: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4日—8月29日。

2、报名地点:嘉荫县教育局二楼人秘股。

   联系电话:0458-2689291。

    3、报名方式:请携带《嘉荫县第一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4张1寸蓝底免冠照片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现场报名。

注: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进行现场加分材料确认,所提交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逾期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三)资格审查。由教育部门按照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具备参加本次招聘考试资格的人员。

(四)注意事项:

1.考生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该比例,经嘉荫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在嘉荫县人民政府网站、嘉荫县教育局公众号向社会发布。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

3.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八、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40分 ,面试成绩占6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理论知识测试,满分40分。

理论知识测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相关的理论知识及写作技能。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政策性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特殊情况经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进入面试考生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二)面试。

面试内容为试讲、弹唱歌曲、看图讲述故事、舞蹈表演,满分60分。

1、试讲:内容为幼儿园五大领域内的集体教学活动。15分钟备课,15分钟试讲,满分15分。

2、弹唱歌曲:内容为 2分钟固定曲目边弹边唱和3分钟自选曲目弹唱,满分15分。

3、看图讲述故事:内容为看图即兴讲故事5分钟,满分15分。

4、舞蹈表演:2分钟固定音乐即兴舞蹈和3分钟自选舞蹈,满分15分。

九、确定人选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若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弹唱歌曲,加试分10分,分数高者予以进入考察。考试总成绩在嘉荫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如有放弃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县教育部门及户籍地派出所或社区对进入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无异议者,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的,或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放弃被聘资格的,以及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所空名额,按考生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嘉荫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所在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人社、教育等部门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458-2689291

附件2

嘉荫县第一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学历(学位)

联系电话

有何特长

健康状况

婚姻状况

报考岗位

家庭住址

学习经历(从高中填起并注明院系、专业及研究方向)

工作经历及职务(职称)

奖惩情况

主要科研成果目录(含论文、著作和课题)

本人承诺:个人所填内容及上报资料实事求是,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报考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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