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本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情况 本次招聘2名聘用制人员,均与本院签订聘用制人员劳动合同,为本院内部司法工作人员,具体安排在党务助理岗、司法警察岗(均不限性别)。此次招聘的聘用制人员,非公务员编制、非事业编制,每月工资数千元(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后的约80%发放);为保持工作延续性,人员聘用后原则上应在我院工作满一年以上。 三、招聘条件 (一)党务助理岗位(不限性别)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或者中共预备党员; 3.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出生日期为1987年9月9日至2004年9月8日之间人员;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司法警察岗位(不限性别)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即出生日期为1997年9月9日至2004年9月8日之间人员,有从警经历的或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一般从退伍军人或警校公安类院校中招聘,退伍军人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警校公安类院校毕业生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一般为公安学类、公安管理类。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拟聘职位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报名。 (二)资格审核。 (三)笔试。 (四)面试。 (五)体检。 (六)聘用、试用。 五、报名材料(均网上提交) 1.报名表(样表见附件); 2.免冠证件彩照,电子版贴入报名表内; 3.身份证(正面、背面置于同一A4规格纸内); 4.学历、学位证书; 5.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如未能及时提供此项证明,可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并生成“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等验证证明)。 六、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2年9月18日。 七、报名形式 报名人员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压缩打包并统一命名为“姓名+党务助理岗或司法警察岗”),发送至电子邮箱(qianhaify@163.com)。报名材料也可采取邮寄方式。报名人员收到回复的确认邮件,视为已报名成功;未在指定的报名时间报名,或未收到确认邮件,或未收到材料,视为未报名成功。 八、其他 资格审查结束后,我单位将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本院官网。 本次招聘工作各项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755-86705270(工作日)。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8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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