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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伊春市丰林县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及幼儿园(编外)教师15人公告 ...

2022-9-9 15:37| 发布者: 朵朵小编| 查看: 255| 评论: 0

摘要: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及幼儿园(编外)教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人数、岗位及待遇(一)招聘人数:15人(二)招聘岗位1、基层市政管理类公益性岗位:5名工 ...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及幼儿园(编外)教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待遇

(一)招聘人数:15人

(二)招聘岗位

1、基层市政管理类公益性岗位:5名

工作地点:新青

具体要求: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基层文化科技服务类公益性岗位:1名

工作地点:五营

具体要求: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

3、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类公益性岗位:8名

工作地点:新青

具体要求:35周岁以下,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责任心,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卫生专业或熟练驾驶车辆人员优先录用。

4、丰林县五营中心幼儿园幼师:1名

具体要求: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女性,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以后出生),有幼儿园教学经验三年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学历可放宽至中专以上。

二、招聘对象

公益性岗位应具有丰林县三镇户籍(幼儿园教师岗位可为长期在三镇居住生活人员,由社区出具居住证明),符合岗位需要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良好,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条件和文化素养。

(三)有窗口工作需要的职业形象和气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有不良(违法)行为,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本人或者直系亲属有过非法上访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公告与报名

1、通过丰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丰林人社)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2022年 9 月9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方式:应试人员根据发布的招聘公告,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直接报名,确认报考资格。

4、报名地点:丰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事业股(红星镇库尔滨大街)。

5、报名要求: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证明各1份。

(4)近期同版蓝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

(5)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幼师岗位提供)。

(6)报名时公益性岗位填写《2022年丰林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教师填写《2022年丰林县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外)教师报名表》。

(注:报名时所提供的复印件、照片不予返还)。

6、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1 年9月16日—19日。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与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依据招聘条件,认真查验应聘考生提供的证件、证书和信息,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

(三)组织考试

根据报名人数,考试考核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由丰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四、体检和政审

拟聘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由县人社局与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体检、政审不合格以及报名等环节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录用及待遇

(一)录用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在一定范围内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进入试用期,为期三个月,在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待遇

1、基层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为每月2370元/月,聘用后缴纳三险(养老、工伤、失业保险)

2、幼儿教师岗位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聘用后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六、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招聘工作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同步开展。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依据或参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咨询电话:0458-3562703

         丰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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