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饶河县边境地区及承担巡防任务实际,饶河县委边防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护边员50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为专职护边员;限退役军人,男性;招聘人数50人。 本次招聘岗位为专职护边员岗位,聘用人员由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负责其日常管理工作。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标准和程序。采取发布公告、自愿报名、政治考察、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专职护边员工作; 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服满兵役的退役军人,男性,身高1.7米及以上; 4.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指199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无口吃、无重听;面部、四肢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斑及纹身;无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 5.具有狙击手等军事特长人员、计算机专业特长人员以及其他特殊技能人员;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报名起止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9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饶河县公安局5楼政治处(饶河县饶河镇新阳北路55号)。 联系人:吴俊儒13796395110 王善爱13204698847①报名登记表(考生需自行打印,粘贴照片、信息填写完整、黑色碳素笔填写,不允许涂改)。⑥符合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报名时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复印件由报名处统一留存,不再退回。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本人持报名所需材料到现场报名、填表、进行资格审查。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县公安局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合格后,由县公安局组织面试,体能测试(面试后统一组织)和体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后择优录取,办理有关上岗。 工资待遇为扣除五险后月工资1500元(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同时按照每天80元的标准发放绩效考勤工资(绩效考勤发放每月不超过15天)。 (一)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填写报名信息,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各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聘用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生在报名前应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饶河县疫情防控政策要求,不得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 1.饶河县公开招聘专职护边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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