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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牡丹江海林市招聘社区工作者19人公告

2022-9-20 17:41| 发布者: 朵朵小编| 查看: 190| 评论: 0

摘要: 为贯彻落实中共牡丹江市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牡办发〔2018〕29号)文件精神,整体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社区治理能力。按照牡丹江市委组织部 ...

为贯彻落实中共牡丹江市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牡办发〔2018〕29号)文件精神,整体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社区治理能力。按照牡丹江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决定从牡丹江市2022年度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任职未进入考察阶段的考生中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社区工作者19人,其中,城区社区18人,乡镇社区1人。

二、招聘条件

1.符合2022年4月22日牡丹江市2022年度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任职公告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

2.应为牡丹江市2022年度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任职未进入考察阶段的考生。

三、招聘程序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牡丹江市2022年度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任职未进入考察阶段的考生笔试成绩,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到低至取足名额为止,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发布公告。公告时间:2022年9月20日17:00至9月23日17:00。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基层治理等方面内容,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进入考察、体检人选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末位排名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4.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放弃考察和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体检。对考察合格的考生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考生承担,具有影响聘用疾病的不予聘用。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选岗。根据考察及体检情况,依据考试总成绩,考生按照招聘岗位从高到低依次选岗。未参加选岗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选岗后,拟聘用人选将在海林发布、林海映山红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7.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海林市城乡社区工作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与社区“两委”任期一致),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被聘用后,参加其他单位或地区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等,需先辞职再报考。受聘人员在岗期间享受生活补贴(当地最低工资2.5倍左右)和“五险一金”。

四、考场设置

设置2个考场,考场1为城区社区岗位,招聘9人;考场2为城区社区和乡镇社区岗位,招聘10人。

五、考试地点

面试考点设在海林市子荣小学(海林市友谊街130号),入场时间为9月24日7:30开始入场,8:20后禁止入场。考生应合理规划个人行程,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入面试考点,迟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海林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9月22日8:30至9月23日17:00,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海林市城乡社区工作局三楼党办(火车站西侧,电话0453-5617903)领取准考证。

4.考生应凭考前48小时内具备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参加考试(证明出具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8:20至开考前)。

5.考生需提供面试当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龙江健康码”和考前48小时内(证明出具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8:20至开考前)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参加考试,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查验,并对体温进行测量。体温异常或验码异常考生,需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综合评估,评估后认定为无风险的可进入考点。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无法提供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版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6.考生应知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内容并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按当地疫情防控政策管理并主动报备,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以免耽误考试。对于刻意隐瞒病情、伪造信息、材料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接触史和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面试疫情防控及其他工作安排的,将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有违法行为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7.属于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前7天内,有国内已公布的涉疫低、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无症状感染者;入境后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人员;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的情况。

8.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答题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面试考点、面试候考室时须佩戴口罩;考生需自行准备当日午餐及饮用水。

9.面试前,如有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将在海林发布、林海映山红微信公众平台及时更新面试安排及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海林发布、林海映山红微信公众平台,避免遗漏相关信息。

面试咨询电话:0453-5617903

疫情防控政策咨询电话:0453-7223296

附:海林市招聘社区工作者面试人员名单

            海林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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