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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东乌珠穆沁旗乌兰牧骑招聘14名事业编制演职人员简章

2022-10-26 15:01| 发布者: 朵朵小编| 查看: 181| 评论: 0

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我旗乌兰牧骑队伍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按照盟委编委会下达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用编计划,东乌珠穆沁旗乌兰牧骑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演职人员。为 ...

为进一步加强我旗乌兰牧骑队伍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按照盟委编委会下达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用编计划,东乌珠穆沁旗乌兰牧骑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演职人员。为保障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东乌珠穆沁旗乌兰牧骑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演职人员14名,其中:舞蹈演员2名(男性1名、女性1名),声乐演员1名(呼麦男性),器乐演员3名(马头琴演奏男性1名、古筝弹奏女性1名、三弦演奏男性1名),舞蹈编导3名(男性1名、女性2名),艺术创作4名(编剧男性1名,编曲男性1名,创作创编男性1名、女性1名),音响调音师1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五官端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户籍条件:舞蹈演员岗位要求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或生源(即在参加高考且高考前为内蒙古自治区户籍的人员),对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项目人员”应聘舞蹈演员岗位的,不受户籍条件限制;其他岗位要求具有锡林郭勒盟户籍或生源(即在参加高考且高考入学前为锡林郭勒盟户籍的人员),对在锡林郭勒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项目人员”应聘其他岗位的,不受户籍条件限制;

“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两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7.身高条件:舞蹈演员和舞蹈编导岗位要求男性净身高175cm及以上、女性净身高160cm及以上;其他岗位不限身高。

8.年龄条件:舞蹈演员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及以下(1996年11月7日(不含)至2004年11月7日(含)期间出生人员);其他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7日(不含)至2004年11月7日(含)期间出生人员);

9.学历条件: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10.其他条件:

(1)舞蹈演员岗位:要求舞蹈相关专业毕业,具备舞蹈技能和舞台艺术素养,表演能力。除主业外,必须掌握以下艺术门类技能2项及以上:声乐、器乐、主持、小戏小品,达到“一专多能”要求。  

(2)声乐演员岗位:要求艺术类相关专业毕业,具备声乐技能和舞台艺术素养,表演能力。除主业外,必须掌握以下艺术门类技能2项及以上:器乐、舞蹈、主持、小戏小品,达到“一专多能”要求。

(3)器乐演员岗位:要求艺术类相关专业毕业,具备一定的器乐演奏水平和舞台艺术素养,表演能力。除主业外,必须掌握以下艺术门类技能2项及以上:其他器乐(除应聘岗位要求的器乐以外,还可以选择另一个器乐,作为“一专多能”的一项)、声乐、舞蹈、主持、小戏小品,达到“一专多能”要求。

(4)舞蹈编导岗位:要求艺术类相关专业毕业,具备舞蹈编导或舞台艺术编导、教学、表演能力。除主业外,必须掌握以下艺术门类技能2项及以上:声乐、器乐、主持、小戏小品,达到“一专多能”要求。

(5)艺术创作岗位:要求艺术类相关专业毕业,具备编剧编曲、舞台编配、艺术创作和创编能力。除主业外,必须掌握以下艺术门类技能2项及以上:舞蹈、声乐、器乐、主持、小戏小品,达到“一专多能”要求。

(6)音响调音师岗位:要求艺术类相关专业毕业,具备熟练操作舞台音响设备的能力。除主业外,必须掌握以下艺术门类技能2项及以上:舞蹈、器乐、声乐、主持、小戏小品,达到“一专多能”要求。

应聘人员各项资格条件及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日之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2023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形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到现场报名的,也可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提交报名材料。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1月7日-11月11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东乌珠穆沁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办公室,咨询电话:0479—3221875。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报名登记表》两份(附件1);

(2)《诚信承诺书》一份(附件2);

(3)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四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生源地报考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近期正面一寸同底免冠彩照4张;

(7)“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服务项目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6.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7.本次招聘不收报考费,资格审查通过即报名成功。

温馨提示: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应聘人员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

1.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划定考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2.考试采取基本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一专多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基本素质测试满分10分、专业技能测试满分60分、“一专多能”测试满分30分。

3.基本素质测试。通过问答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应聘人员答题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4.专业技能测试

(1)舞蹈演员岗位:基本功占20分,时间控制在2分钟以内;技术技巧或即兴表演二选一占10分,时间控制在2分钟以内;舞蹈作品展示占30分,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2)声乐演员岗位:视唱练耳占20分,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自选演唱一首作品占40分,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3)器乐演员岗位:视唱练耳占10分,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演奏一首作品占40分,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视奏占10分,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4)舞蹈编导岗位:基本功、技术技巧测试占20分,时间控制在2分钟以内;现场编舞能力测试占40分,备考20分钟,作品展示时间控制在4分钟以内。

(5)艺术创作岗位:现场展示创作作品。作品主题20分,作品流畅性、合理性30分,表现手法和技巧10分;备考60分钟,作品展示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6)音响调音师岗位:现场音响调试和应变能力;根据演出需要对音响设备安装与调试;熟悉掌握音响器材的现场布线,安装、调试工作;按照指定音响场景进行布置。编程20分,调试30分,应变能力10分。

5.“一专多能”测试。按照报名时填报的“一专多能”项目进行展示,共计2项(每项满分15分),表演时间累计不超过10分钟,必须达到基本演出水平,方可给予“一专多能”测试分数。

6.考试所需音乐伴奏、表演服装、乐器等由应聘人员自备。

7.《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考试准考证》。

8.考试当天,抽签确定应聘人员考试顺序,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应聘人员顺序号。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进入考场后应聘人员只能报顺序号不能报姓名等个人信息。

9.考试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成绩=基本素质测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一专多能”测试成绩。

10.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在东乌珠穆沁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微信公众号及东乌珠穆沁旗文体旅游广电局一楼大厅公布。

11.本次招聘考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在印发聘用文件之前,可依次等额递补。

(三)体检

1.从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按照上述标准无法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四)考察

1.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3.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与聘用

1.将考察合格人员在东乌珠穆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东乌珠穆沁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用人单位须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等材料中注明在招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同时在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明确服务期间的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4.对聘用文件印发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2)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3)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四、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派驻纪检监察组(旗文体旅游广电局、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二)本次招聘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人员必须回避。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报考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五、疫情防控

本次招聘考试期间疫情防控事宜,严格按照东乌珠穆沁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具体要求另行告知。

六、其他事项

(一)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时间、程序、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东乌珠穆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东乌珠穆沁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0479—3221875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79—3222925

监督电话:派驻纪检监察组 0479—3222329

附件:1.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东乌珠穆沁旗乌兰牧骑公开招聘

演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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