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昆明邮局海关委托上海外服(云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通过面试公开招聘派遣制职工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4.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7.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2)负责海关监管场所的车辆、人员、货物进出场情况记录;(3)负责查看海关监管场所的货物、物品存放情况及报告;(6)协助海关关员完成文印、装备、技术、后勤保障等事务;(7)协助完成科室文秘、信息等工作,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工作。(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以公告发布日为计算节点);此次招聘报名不收取费用。采用邮箱报名,考生向邮箱投递报名材料,不接受短信或来电报名。报名时间:2023 年1月5日9:00至17:00。2.面试时间:2023年1月12日上午9:30(暂定)3.面试地点:昆明市官渡区关兴路320号昆明邮局海关9楼会议室体检由上海外服(云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安排。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1.公示。根据岗位需要,综合考虑面试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上海外服云南”订阅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聘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完成后出现放弃情形的,依照面试成绩递补,递补人员也要通过体检合格才能进入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考生需按时到达考点,处于考点范围内须全程佩戴口罩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三)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信息填报不真实或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时,均可取消招聘资格。发现有以上情形,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以上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四)拟聘用人员如有未解除劳动关系情形的,须在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五)招考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关注相关招聘信息或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六)“上海外服云南”订阅号为此次招聘考试信息发布渠道,请考生留意相关通知。(八)本公告由上海外服(云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上海外服(云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0871-68119898上海外服(云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0871-68197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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