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省锦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
根据需要,锦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5人,具体事宜如下: 一、岗位的人数及设置 就业和人才服务相关辅助性工作岗位,共计5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锦州市城镇户口,截至报名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以办理就业失业证时间为准)。 2、零就业家庭(父母或妻子都是失业状态且都有就业失业证)。 3、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需提供已年检低保证)。 4、烈属:相关部门出具的烈属证明。 5、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户口本、失业证、离婚证书、配偶死亡证明、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子女抚养证明(如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等证明材料)。 6、自谋职业的军人退役人员:退役证明、民政部门发放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自愿选择自主就业报告表》。 符合以上其中一项条件的均可报名。 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 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5厘米以上。 大专及以上学历。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爱岗敬业,踏实肯干,工作认真。 三、工作人员的待遇与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为每月1200元(含个人缴纳保险部分),另外享受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 四、工作人员的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10月13日; 2.报名地点:就业和人才服务局B座329房间(锦绣天地E区) 3.报名时携带的材料: 一寸免冠红底彩照2张;《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完成的《锦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请在附件中自行下载)。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由人事教育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之后协同相关科室人员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面试,面试在资格审查后随即进行。 (三)体检。面试合格人员由人事教育科组织,统一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自付) (四)聘用。被录用人员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进行上岗培训,培训合格后,与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合同,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一个月。 联系人:齐菁,联系电话:5055216。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王才网 ( 晋ICP备11000463号-10 )
GMT+8, 2024-4-20 14:49 , Processed in 0.050396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Template By 【未来科技】【 www.wekei.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