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省宁德福鼎市委政法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反邪教协理员17名公告
2017年宁德福鼎市委政法委员会招聘反邪教协理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福鼎市委、市政府同意,福鼎市委政法委(防范办)拟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反邪教协理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招聘岗位:福鼎市乡镇(街道、龙安)反邪教协理员; 2、招聘人数:17个乡镇(街道、龙安)各1名,合计17名。 二、应聘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2日至1999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报考岗位所在乡镇(街道、龙安)户籍。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参加过邪教经历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5、被人民法院司法程序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考办法及要求 (一)报考地点设在福鼎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原法院办公楼)一楼平安协会办公室,实行现场报名,联系电话:7812217、7866786 ,联系人:林瑾、何光勇; (二)本次招聘免收费用; (三)报考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表和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3、报考者提供的以上材料应与报名岗位条件设置相一致,若有不实之处,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四)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未达到招考名额1:3比例的,该岗位不开考。 2、报考人员要如实完整地填写简历,对因联系方式填写有误或联系方式无法保持畅通等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3、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失信档案、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等方式处理。 四、时间安排 2017年10月19日:发布招聘公告; 2017年11月6日-11月7日:报考人员报名; 2017年11月9日-11月10日:考生领取准考证; 2017年11月12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017年11月15日:公布笔试成绩,并公示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2017年11月19日:面试; 2017年11月23日:体检; 2017年11月27日: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 相关公告、公示通过福鼎市人民政府网站(www.fuding.gov.cn)发布。 五、笔试科目和地点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数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和常识应用能力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本次考试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次考试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有关用具进入考场。《综合基础知识》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根据考试情况确定。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福鼎市委政法委(防范办)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公共题面试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计划数的2倍,在及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经笔试达标人数不足招考岗位计划数的2倍,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如果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聘用计划数、未形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面试评委临时组成,考前随机抽签上岗,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并在上岗前进行培训。 七、体检、考核和聘用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其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福鼎市委政法委(防范办)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交由市委政法委(防范办)定岗试用,试用3个月期满,经市委政法委(防范办)和所在乡镇(街道、龙安)综治办考核合格后,由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所在乡镇(街道、龙安)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临聘),合同期限三年。 八、其他事项 1、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计。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相同时,则烈士子女、复退军人、中共党员或具有相关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2、对报考者进行体检和考核时,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可在进入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福鼎市委政法委(防范办)承担。 4、待遇: 参照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的做法,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结合实际情况,聘用人员工资(大专学历1500元/人/月,本科以上学历1800元/人/月,不低于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的标准)及聘用人员“五险”单位负责部分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负责,列入预算,统一拨给乡镇(街道、龙安)发放; 岗位补贴(幅度300元-500元)、办公设施、人头经费、年终有关奖励由乡镇(街道、龙安)负责; 聘用人员“五险”个人负责部分由聘用人员自行负责。 5、整个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6、本公告由福鼎市委政法委(防范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3-7812217(法定上班时间)。 中共福鼎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7年10月18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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