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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黑龙江鸡东县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招聘30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7-11-21 09:11|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417| 评论: 0

摘要:    2017年黑龙江鸡东县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鸡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 ...
2017年黑龙江鸡东县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招聘30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7年黑龙江鸡东县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鸡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鸡政办发〔2014〕56号)规定,经鸡东县委、县政府批准,拟为鸡东县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附表1:《鸡东县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年龄一般应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7日至1999年11月27日之间出生),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详情见附表1:《鸡东县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六)身体健康,具备可以井下工作的身体条件,爱岗敬业。

  (七)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二)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参加鸡西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从鸡西市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鸡政办发〔2014〕21号文件规定的加分政策。本公告中的“项目生”,是指在鸡西市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不含“村村大学生培养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及在鸡西市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且经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简称“项目生”)。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报名时未提供“项目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则不能享受相关政策。

  三、报名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亲自到现场报名。

  2.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提交如下材料:

  (1)《鸡东县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近期1寸蓝底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非在职人员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原件);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原件);

  (7)本人现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份;

  (8)市级“项目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1日。

  (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报名地点:鸡东县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小会议室

  详见鸡东新闻网(http://jidong.dbw.cn)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四)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低于该比例的原则上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最终的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比例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一)笔试

  1.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内容为报考岗位所涉及的专业知识。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成绩+政策性加分

  3.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

  为保证聘用人员的基本素质,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报考人员分数总体状况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4.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在“鸡东县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一楼”公示。

  (二)面试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拟进入面试末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若拟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的,由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公示。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工作的下一个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笔试试题的分值权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1.体检统一组织,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进行。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鸡东县新闻网站、鸡东县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一楼大厅进行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者,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实行事业编制聘用管理。按照相关政策和程序办理事业编制落编、聘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管理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467-559101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67-5591701(县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

  附件1:《鸡东县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附件2:《鸡东县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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