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省安康市科技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7年安康市科技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市政府提出的“百名硕博进安康”战略,经市人社局核准,安康市科技局为安康市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科技成果转化岗位工作人员一名,详见《安康市科技局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在国(境)外取得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须是国家承认,并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业务能力;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renzheng.cscse.edu.cn/网站验证;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违规行为的人员;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生; 4.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以及所在职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 5.现役军人; 6.特岗教师、振兴计划、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未满人员; 7.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安康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安康市科技局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7日至2017年12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安康市科技局办公室(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中心712室)。联系电话:0915-3212369。 3.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验证报告、《报名表》和其他相关相关材料,需提供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寸3张,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法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四)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面试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由安康市科技局统一组织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组织单位缴纳。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录取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安康市科技局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结合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予以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安康市科技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由安康市科技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硕士、博士研究生聘用后,按规定享受我市引进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有关优惠政策。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15-3212369 监督电话:0915-3212252 1.2017安康市科技局招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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