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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招聘26人公告

2018-1-7 14:01|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511| 评论: 0

摘要: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招聘职位为文职司法辅助人员,共招聘26人,其中法院18人,检察院8人。法院招聘岗位:1、综合类文职司法辅助人员16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8名),从事综合行政、审判及执行相关的各类笔录制作,裁判文 ...
2018年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招聘26人公告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职位为文职司法辅助人员,共招聘26人,其中法院18人,检察院8人。

法院招聘岗位:

1、综合类文职司法辅助人员16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8名),从事综合行政、审判及执行相关的各类笔录制作,裁判文书打印、校对、送达、卷宗整理、装订及其他与审判和执行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2、技术类文职司法辅助人员2名(男性),从事与审判工作相关的网络及特定设备使用、维护和管理等技术保障工作。

检察院招聘岗位:

文职司法辅助人员8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4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阜新市行政区域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2月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技术类司法辅助人员须计算机相关专业;

5、身体健康,无文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的,有犯罪嫌疑或违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4、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检察院工作情形的。

详情请见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网和阜新市人力资源网。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与录用。

1、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8日(周一)至2018年1月19日(周五),报考人员可在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qq.fuxin.gov.cn)或阜新人力资源网(http://www.fxrcw.com)下载并填写《新邱区人民法院、检察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登记表》,也可到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报名,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要求各1份),近期二寸免冠同版彩色正面照片2张。

报名电话:0418-2862578

2、资格审查

(1)对所有报名者个人简历信息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试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审查合格后下发准考证,考生本人凭身份证与2018年1月22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专业技能、面试三个环节,成绩分别占总分数的20%,50%,30%。技术类文职司法辅助另外有加试环节。

(1)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 2018年1月23日。

(2)专业技能考试。笔试后按1:4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考察计算机文字速录,分为看打录入与听打录入。满分为100分。

看打录入:600至700字篇幅短文,时间5分钟。

听打录入:播放一段录音,时长8至10分钟,语速约120字/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4、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考试总成绩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的成绩如果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1.5的,所有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

笔试、专业技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邱区政府网站和阜新市人力资源网。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50%+面试成绩×30%。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体检和考察

(1)根据总成绩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新邱区人民法院、检察院组织考察。考察采取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考者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直系亲属是否有劣迹前科。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7、公示与录用

(1)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新邱区人民政府网站和阜新人力资源网公示。

(2)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管理方式及薪酬待遇

1、被录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录用后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三年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将实行严格绩效考核制度,实行末位淘汰制度。合同到期后留用者可以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2、文职司法辅助人员工资试用期及录用后待遇为1700元/月,在合同期内根据阜新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进行一定比例的调整,按规定比例缴纳“五险一金”。

五、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18-2862247

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的,或在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等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题内容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成立领导小组,设立招聘办公室,办公地点在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418-2862578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聘用人员食宿自理。

5、相关考务信息将在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网站和阜新人力资源网予以公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6、报考人员自报名至录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导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7、拟聘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岗位调剂,否则不予聘用。

8、现已参加工作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责任。

9、本次招聘的解释权归新邱区招聘办公室。

新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张铁臣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王柱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冮明映 区人民法院院长

张武杰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成 员:李杰 区人社局局长、区招生办主任

叶秀梅 区纪委副书记

海 华 区人社局副局长、公务员局局长

刘 寅 区劳动监察大队副队长

李慎克 区检察院政治处主任、纪检组长

邓岩 区法院政治处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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