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省锦州市教育局赴辽师大教师招聘公告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结合我市教育实际,锦州市教育局决定在辽宁师范大学现场面向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辽宁师范大学举行招聘会,招聘2018年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现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教师的学校有:锦州二高中、锦州市铁路高中、锦州市实验学校(小学部)。拟招聘教师10人,具体招聘岗位见《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4.所学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教师资格证种类与申报学科相同)(具体见《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和身体条件; 6.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并在上岗前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 7.满足具体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锦州二高中、锦州市铁路高中面向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招聘2018年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面向辽宁师范大学招聘2018年应届全日制研究生。其他详见《职位表》。 8.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的,不得报名。 三、招聘方式 采取试讲评分与答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讲授内容在考生所报职位学科的现行教材中抽取,考生先抽取顺序号,根据所抽取的顺序号再抽取题签,确定备课、试讲内容,备课时间为20分钟,讲授时限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75分以上(含75分)为合格分数,在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四、招聘程序 1.组织应聘学生现场报名,学生需携带自荐材料(学业成绩)等相关资料。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1日下午3:00 (2)报名地点: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与就业处115室 2.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自荐材料(以学业成绩为主),兼顾考生的气质修养以及语言表达等能力择优确定试讲人员名单; 3.确定试讲人员名单后,以电话的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试讲、面试; 4.经过试讲、面试考核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签订就业协议。 五、应聘须知 1.免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2.若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毕业生)须承担违约责任。 3.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应聘者,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4.体检项目、标准参照辽宁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5.市教育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锦州市教育局 2018年3月17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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