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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黔东南州岑巩县疾控中心及城北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2018-3-23 18:00|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483| 评论: 0

摘要:    2018年黔东南州岑巩县疾控中心及城北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增加岑巩县城北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设机构等事项的通知》(岑机编字〔2016〕88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 ...
2018年黔东南州岑巩县疾控中心及城北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2018年黔东南州岑巩县疾控中心及城北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增加岑巩县城北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设机构等事项的通知》(岑机编字〔2016〕88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3﹞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岑巩县疾控中心、城北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需求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单位

  岑巩县卫计局统筹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招聘岗位

  详情见附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4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1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时间:2018年4月2日-2018年4月4日

  地点:岑巩县卫计局A栋204号办公室

  要求: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岑巩县疾控中心、城北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交有效毕业证、资格证、身份证等复印件(证件原件查看),及蓝底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5张。

  报名联系人:黄婕电话:18386744126

  柳世菊电话:13595515686

  (二)考试

  1.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综合测试),面试(综合测试)分值为100分。

  2.直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

  3.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

  4.面试由岑巩县卫计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5.考试时间:

  (1)笔试:2018年4月20日领取笔试准考证,4月21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备注;

  (2)面试:2018年5月11日领取面试准考证,5月12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备注。

  6.考试成绩将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重新进行面试,以成绩高的优先),体检工作统一到岑巩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职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岑巩县卫计局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过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及以上处罚的;

  2.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7.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七、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与县疾控中心、城北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

  八、福利待遇

  除养老待遇执行现有政策外,在晋升职称、薪酬水平、学术地位等方面与编内人员同岗同薪同待遇。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岑巩县卫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5-3572839

  1、岑巩县疾控中心及城北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向社会购买服务编外人员岗位表g.rar

  2、岑巩县疾控中心、城北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向社会购买服务编外人员报名表v.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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