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宝坻区公安消防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50人公告
为有效缓解现役人员警力不足的压力,确保全区消防安全稳定,经宝坻区政府批准,宝坻区公安消防支队拟面向全区公开招聘5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以下简称消防员)。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共计50人。 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面向社会人员、退役军人招聘45人; 驾驶员岗位,面向B证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人员招聘5人。 (二)招考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人员(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等)。 (三)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较高; 2.热爱消防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有志为消防事业作贡献; 3.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4.身体健康,无残疾,具备工作需要的身体素质; 5.政治审查合格,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要求; 6.适合男性工作,本区常住户口;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消防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8年3月26日在宝坻政务网发布招聘信息,宝坻政务网网址:http://www.baodi.gov.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9日至11日,上午8:30-11:00 、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为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开元路与广阳路交口西侧)。 报考人员首先下载报名表(见附件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在电脑中填写、打印后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退伍证(退伍人员携带)、驾驶证(驾驶员岗位人员携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3.领取准考证。报名成功人员于2018年4月19日下午2:00-5: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技能考核(仅驾驶员岗位)和面试。 1.体能测试、技能考核 体能测试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共同组织实施。体能测试科目为30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科目标准为: (1)3000米跑。合格标准:30周岁以下(含)16分钟30秒合格;30周岁以上17分钟合格。 (2)俯卧撑。合格标准:30周岁以下(含)50次/2分钟合格;30周岁以上40次/2分钟合格。 (3)仰卧起坐。合格标准:30周岁以下(含)50次/3分钟合格;30周岁以上40次/3分钟合格。 其中,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还需进行技能考核,考核内容为运输车辆驾驶。 报考人员携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及技能考核,证件携带不全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试及技能考核。体能测试及技能考核均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谈。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指定医院,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政治审查 填写《消防员政治审查表》,根据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面试成绩顺延递补。 (六)聘用 确定聘用的人员与宝坻公安消防支队委托的天津市民生服务有限公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宝坻公安消防支队相应岗位工作。 在招聘的各个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且无可递补人员时,空缺人数可调整增加到另一岗位。 三、有关待遇 被录用人员培训合格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实行上5天休2天的工作机制(不驻队),试用期满后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要求24小时驻队,采用上四天休两天的工作机制。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表现续签或解除劳动合同。此次招聘的消防员,将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岗位安置和调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薪资标准:消防员在试用期内每月工资标准为3600元(含本人担负的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后,每月按照绩效量化考核成绩发放绩效工资。同时享受国家规定的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费、带薪休假等福利。发放高危职业补贴:工作满一年的按照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执行;工作满三年不满六年的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执行;工作满六年不满十三年的按照每人每月1200元标准执行;工作满十三年以上的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标准执行。 四、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邀请相关部门监督全部过程,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中应聘人员有舞弊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在区人力社保局备案,三年内不得参加此类考试。 (三)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具体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参与公开招聘事项时,凡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其他事项 (一)消防员工作期间着制式服装,由消防支队按照标准统一配发。 (二)消防员原则上同现役人员进行相同的管理教育和训练,每月实行量化考核,考核成绩与当月工资挂钩。 (三)消防支队将根据有关法规和实际情况制订消防员的培训、日常管理、奖惩、工作职责和解聘等具体制度措施。 六、本方案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公安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29998114 ;29241385 监督电话: 29242131 宝坻区人力社保局 宝坻区公安消防支队 2018年3月26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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