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省儋州教师招聘就业见习岗位100名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补充农村学校紧缺薄弱学科教师,优化城乡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我市教育均衡发展,2018年计划招聘海师大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教师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18年计划招聘海师大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教师100名。 (一)中学招聘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21名)
(二)小学招聘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79名)
二、招聘对象 海南师范大学应往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在2018年8月底前可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年龄限在30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30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通过海南师范大学毕业生供需洽谈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5月19日9:00-17:30。 2.现场报名地点:海南师范大学(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 (三)资格审核。 1.应聘人员携带1张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提交报名申请。 2.提供有效身份证、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相应证书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就业推荐证明、学生证、成绩单、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承诺2018年8月31日前提供所聘用岗位规定的学历、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拟聘用资格。 (四)组织面谈。 招聘工作小组与符合条件有意向的毕业生进行面谈。 (五)考核。 根据面谈结果,确定考核对象,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道德品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2014年修订)执行,应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毕业体检表。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聘用的教师,由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到缺岗的学校。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一)工资待遇:按月实发工资2500元/月。 (二)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期限劳动服务合同(不入编制)。 (三)聘用的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教师服务期满,在今后的儋州市教师公开招聘中,同等条件可优先录用。 六、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23334285、13307603368。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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