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辽宁铁岭经济开发区城乡就业管理局公益性岗位招聘15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区5家单位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5名,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相关要求: (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铁岭市户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者均可报名。 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 3.处于失业状态下的残疾人; 4.单亲抚养未成年者; 5.登记失业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即“4555”人员; 6.现役军人配偶; 7.自谋职业的军队退役人员; 8.县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 9.优抚对象,即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人员; 10.烈属,即烈士父母、配偶及子女。 三、报名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情况证明材料、一张一寸照片。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开始报名,额满为止,不再另行通知。 五、报名地点: 铁岭经济开发区城乡就业管理局(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315室) 联系人: 梁叶 焦克 咨询电话: 72690628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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