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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延庆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20名公告

2015-12-7 20:01|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427| 评论: 0

摘要:   2015年北京延庆县招聘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5年12月7日讯: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区县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队伍的通知》(京政办发【2015】45 ...
2015年北京延庆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20名公告

  2015年北京延庆县招聘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5年12月7日讯: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区县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队伍的通知》(京政办发【2015】4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行业部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完善安全监管体系,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此次招聘共计20人,具体人数如下:

  1.外勤岗:招聘15人,限男性报考。主要职责是协助职能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

  2.内勤岗:招聘5人,限女性报考。主要职责是采集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信息数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帐;信息报送、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文字写作能力;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所学专业为安全工程专业、法律专业、电气工程及自动化专业、预防医学专业、消防工程专业、旅游管理类、化学类、建筑类、机械类、材料类、土木类、矿业类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7.对持有市安全监管局颁发的安全生产检查员证件(有效期内)人员,笔试成绩加6分;

  8.目前在岗的乡镇安全员不允许报考;

  9.本县户籍人口,身体健康,能适应在艰苦条件下经常加班需求。

  三、工资待遇及签订合同

  招聘的人员年收入水平不低于50000元(包含五险一金,获得安全生产相关资质证书的,每月给予一定的职称补贴);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县专职安全员岗位上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1日下午1:30-5:30。

  2.报名地点:延庆县人力资源市场(延庆县延庆镇妫水北街26号,百佳商城对面)。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交材料:

  (1)报考者自行下载打印并完整填写报名表1份,粘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内容需电子版填写,用A4纸打印。报名时直接提交,不提供现场填表条件。(另交同版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照片背后写上姓名);(安监局招聘报名表.xls)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有安全生产检查员证及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称、证件,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时间: 2016年1月9日。

  (2)笔试地点: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方式: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4)笔试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测试三部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果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则根据实际人数进行适当调整。

  最终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用人员。

  (三)体检、政审、培训、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统一组织体检、政审(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合格人员参加由县安全监管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并考试,考试合格后,予以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如遇体检、政审不合格人员,县安监局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三年内不得报考本系统的任何岗位。

  2.报考者须在报名表的“个人诚信声明”栏“本人签名”处手写本人姓名。

  3.应聘人员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工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5.应聘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6.办理录用手续时,需提供就业失业证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

  咨询电话:010-6112660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此公告有效期自2015年12月7-11日

  延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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