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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公开招聘8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5-12-19 00:29|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170| 评论: 0

摘要:   2015年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5年12月18日讯: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南组通[2013]5号)以及《关于解决服务 ...
2015年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公开招聘8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5年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5年12月18日讯: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南组通[2013]5号)以及《关于解决服务基层人员就业问题的通知》(南组通[2014]75号)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顺庆区决定面向全区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公开招聘8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名额及岗位条件

  详见《顺庆区面向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招聘对象和范围为顺庆区2015年7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两周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在岗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并完全符合本公告其他条件和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已通过考试或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不填报具体岗位名称,统一填报为乡镇事业单位,报考者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岗位。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顺庆区委组织部组织股办公室。

  3.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由本人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服务合同(含续聘合同)、考核材料等有效证件资料原件、复印件,3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到报名现场报名,填写《南充市顺庆区面向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由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才能报名。报名结束后由区委组织部和区纪委(监察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本次公招不收取笔试和面试考试费。

  (二)政策性加分。报考者按照《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加分的报考者,务必在报名时提交加分申请和区委组织部审定的加分认定表。否则视为放弃加分。

  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三)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要求,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招聘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总名额之比未达到3:1的,按规定调减招聘名额。招聘岗位调整情况将在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sqhrss.gov.cn/,下同)公布。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者,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6年1月8日9:00-12:00,14:30-18:00在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综合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不指定教材)。

  3、笔试时间、地点:2016年1月9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日内在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该网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在成绩公布后2日内在工作时间到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2室登记查询,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在查询登记后2日内在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的主要范围为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方面。

  2、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总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前3天在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资格人员名单一并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注意查阅。因考生不主动上网查阅相关面试信息,导致未能按时参加面试,责任自负。考生应按面试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书。不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面试空额不予递补。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各科考试工作结束后,在顺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另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3天在顺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上网查阅。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察

  由顺庆区委组织部和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选择岗位

  根据考试总成绩名次,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岗位。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在选择岗位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手续,待查实后按规定办理。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拟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一周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放弃。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予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在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区委组织部:0817-2259632

  区人社局:0817-2268828

  区纪委:0817-223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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