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巷口镇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经研究,我镇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其中党政办1名、农业服务中心1名、村镇建设服务中心1名、统计站1名。
三、招聘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宣传事业;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
3、工作有条理,细致、认真、有责任心,办事严谨。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
5、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治安处罚过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6、曾参与过邪教组织活动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8、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9、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与邪教组织活动的。
四、工资待遇及合同签订
按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录用。录用后签订1年有效期合同,试用期1个月,转正后工资面议。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决定是否续签。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有意向人员可电话咨询(0851-28915453)了解有关情况,报名表发送至3541086672@qq.com邮箱。
2.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11月16日。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红花岗区巷口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