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黑龙江省气象局招聘67人公告

文章摘要

黑龙江省气象局承担全省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省气象工作的组织管理,黑龙江省气象局内设10个机构,11个直属事业单位,1个主管事业单位,1个地方气象事业单位。全省下辖13个市(地)气象局、72个县(市、 ...

黑龙江省气象局承担全省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省气象工作的组织管理,黑龙江省气象局内设10个机构,11个直属事业单位,1个主管事业单位,1个地方气象事业单位。全省下辖13个市(地)气象局、72个县(市、区)气象局,现有国家气象编制人员1715人,地方气象编制人员137人。其中,博士学位人员8人,硕士学位人员259人,正研级技术人员13人,副研级技术人员429人,中级技术人员792人。目前,省气象局拥有8个科技创新团队,实施省级首席预报员和首席服务专家计划,以及“青年英才计划”和“朝阳计划”。目前,全省已建成了主要由11部新一代天气雷达(一部在建)、84个国家气象观测站、4个高空气象站、1267个区域自动气象站、32个农业气象观测站、9个生态(森林、湿地)气象观测站和1个气象卫星地面接收站、1个大气本底监测站、29个雷电、57个GNSS/met、3部卫星遥感系统组成的现代化气象监测体系;2部移动气象台、1部移动气象X波段天气雷达投入应急服务。建设了中国气象局东北地区生态气象创新开放实验室、黑龙江省气象院士工作站;建成了东北区域陆面过程与生态气象综合观测试验基地(富锦站)、全国首个多脉冲雷电防护实验室、黑龙江省中高纬度地区天气预报中试基地和气象探测中心佳木斯外场实验基地等多个气象中试基地,研发了“黑龙江省数值天气预报综合应用系统”。与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国家气象中心,国家气候中心、国家卫星气象中心、沈阳大气环境研究所、沈阳区域中心气象台以及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南京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等高校和科研单位合作共建,联合开展试验和研究工作。

黑龙江省气象局2019年度招聘

硕士及以上和大气科学类专业毕业生政策

一、黑龙江省气象部门引进的大气科学类或其他业务发展急需专业的博士研究生优惠政策:

经省气象局党组研究同意接收后,享受3万元补助金、6万元安家补助和5万元科研经费的优惠政策。

二、黑龙江省气象部门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按照以下类别享受优惠政策:

(一)在哈单位接收的气象学专业硕士,且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也为大气科学专业的毕业生,可连续三年享受500元/月的生活补贴。

(二)市(地)级及以下气象部门接收的大气科学类硕士,且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大气科学类专业可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到市(地)气象部门工作,一次性给予安家补助费3万元;到大兴安岭、黑河、伊春等边远地区气象局的一次性给予安家补助费4万元;到县级气象局工作的一次性给予安家补助费5万元。

三、黑龙江省气象部门引进大气科学类专业本科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在市(地)气象局工作的应届大气科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可连续三年享受500元/月的生活补贴;到县气象局工作的应届大气科学类本科毕业生,一次性给予安家补助费2万元。

(二)到大兴安岭、黑河、伊春等边远地区气象局工作的应届大气科学专业本科毕业生一次性给予安家费3万元;到艰苦边远地区县局工作的应届大气科学类本科毕业生一次性给予安家补助费3万元。

四、说明

1.本优惠政策限定专业,大气科学专业不包括各种方向性专业、气象学硕士特指研究方向为中、短期天气预报及短期气候预测方向;

2.本优惠政策不包括民办院校毕业生和定向生;

3.市局是指哈尔滨市局之外的市局;

4.享受安家补助费优惠条件的毕业生,需在用人单位工作满8年;工作不到8年,要离开黑龙江省气象部门,应双倍返还安家补助费,否则不予办理调转手续;

5.本优惠政策只适用于2019年度毕业生接收工作;

6.本优惠政策最终解释权在黑龙江省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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