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瑞安市医疗服务集团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01岗位考试采用岗位见习、实践能力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具体考试方案由招聘单位制定,报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后实施。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取《专业知识》或《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 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另行公告,详情见瑞安市人力社保局网站、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后放弃的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其空缺岗位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文件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自愿放弃考察的,其空缺岗位不再予以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安市人力社保局网站、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对象一律要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人员聘任要根据招聘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而定。
(四)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ruian.gov.cn/col/col1362893/index.html 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 http://www.ruian.gov.cn/col/col1370466/ 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招聘咨询电话: 0577-58906070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咨询电话: 0577-65812876
附件: 1、附件1:2019年瑞安市医疗服务集团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附件2:2019年瑞安市医疗服务集团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doc 3、附件3:2019年瑞安市医疗服务集团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瑞安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10月14 日 |
2019年浙江温州瑞安市医疗服务集团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招聘73人公告
文章摘要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