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四)中共党员;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八)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 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5. 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7. 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二、招聘范围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四、招聘程序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素质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始前视情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
(四)面试和专业测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部分岗位入围面试人员需参加专业测试。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到所在学校进行考察。如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按综合成绩在体检合格人员中顺次递补。
(八)签订协议。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京外生源办理落户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一)本次公开招聘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本次公开招聘将电话通知笔试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将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公布,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五)符合条件人员较少的岗位,将取消或减少名额。
六、福利待遇
七、纪律要求
(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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