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建德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88人公告

文章摘要

因公安工作需要,建德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一、招聘计划本次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8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二、招聘范围 ...

因公安工作需要,建德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8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止至公告之日);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建德市户籍;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部分岗位需适应夜班;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六)优先招聘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且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工作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考生自愿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及确认

时间:2020年2月1日-2020年2月10日9:30至17:00

地点:建德公安指挥中心大楼一楼(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法院路2号)。

现场报名当天需提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2)现场填写《浙江省建德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3)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内院校毕业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5)其他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二)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范围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内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基本法律。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安机关招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开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1000米(男)或800米(女)长跑三项。

(四)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折合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人员(如总分相同则梯次按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要求。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其缺额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内容、标准等参考人民警察录用要求。

(七)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体能测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结果,综合排名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予以录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四、合同和待遇

录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到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与建德市新安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期合同不低于3年。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缴纳“五险一金”。

咨询电话:0571-64702303。

 

附件:《建德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

 

浙江省建德市公安局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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