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区华新镇公开招聘村务工作者23名公告

文章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本镇基层工作力量,现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公开招聘村务工作者,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二、报考 ...

为进一步加强本镇基层工作力量,现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公开招聘村务工作者,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热爱基层工作,能吃苦耐劳,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与所报考单位中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需向招录单位进行报备,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不得报考;

5、原则上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技能或一线工作岗位可适当放宽年龄与学历要求,详见招聘简章(附件1);

6、本人和直系家属家中无“三违、群租”现象,在华新镇征收补偿等党委、政府重大项目中无干扰阻碍行为。

三、招聘名额

计划招录23人,每人限报考1个工作岗位,多报无效。

四、招录方式

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根据笔试占40%,面试占60%确定总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总分从高到低1:1确定拟录用人员。经政审、体检合格者(不符合条件或劳动合同签订前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确有需要的,可按总成绩排名按序递补),确定为正式录用人员。

五、岗位待遇

1、录用后签订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待遇为35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无其他奖金福利);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录用手续,薪酬待遇按各村年终分配水平标准,缴纳五险一金。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3、凡正式录用,按最低服务期限3年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内如因个人原因终止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1、现场报名:2021年3月17日-3月23日(双休日除外),在华新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就业服务厅(华强街585号)报名,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时所需携带材料: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婚嫁人员还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口簿)、学历证书、其他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如:退伍军人证),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张2寸免冠照片。如证件做假一律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七、结果公布

笔试、面试成绩及录取名单公布于华新镇人民政府网站和“通达华新”微信公众号。

八、其他

1、考试日期、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本《公告》由镇用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如实填写《2021年华新镇村务工作者报名表》。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5、政策咨询:华新镇用工领导小组办公室 59791752;华新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59791705;

监督电话:华新镇纪委 59791384。

附件1:

2021年华新镇村务工作者报名表bmb.docx

2021年华新镇村务工作者公开招聘简章jz.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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