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档案局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为贯彻国家和本省关于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精神,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切实提高依法决策水平,经研究,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常年法律顾问。按照《海南省各级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的要求和我局实际情况, ...

 为贯彻国家和本省关于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精神,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切实提高依法决策水平,经研究,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常年法律顾问。按照《海南省各级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的要求和我局实际情况,拟聘请1名法律顾问,具体招聘要求如下:

 一、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一)参与省档案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研究,提供法律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 参与省档案局立法、规范性文件审查,提供法律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参与省档案局重大合同、协议的谈判及其他重大法律事务的办理,起草文本或提出法律意见;

    (四)参与省档案局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等案件的办理;

    (五)参与省档案局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突发或群体性事件及重要信访事件等的应对处置,提供法律服务;

    (六) 提供法制培训、宣传等服务;

    (七) 省档案局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法律顾问应具备的条件

(一)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法律理论水平较高,律师工作经验丰富;

(二)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且从事法律实务工作不低于10年;

(三)精通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从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实务经验者优先;

(四)工作单位为律师事务所,且办公场所在海口市城区内,能亲自或指派助手定期驻我局工作者优先;

(五)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败诉,没有被投诉记录,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三、服务期限和服务费用

 服务期限3年,每年服务费用6万元。

 四、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6日下午17:00止。

 五、选聘程序

 省档案局法制宣传处负责报名资格审查与初步筛选,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聘原则,在综合考虑应聘者的资格条件、学历履历及特长等因素,形成政府法律顾问候选名单并按规定报批。

 如有意向的应聘者请填写《报名表》,附上相关执业证书、职称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21年3月28日前报送至海南省档案局509办公室(法制宣传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邮编:570204,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廉先生,联系电话:65362187

海南省档案局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海南省档案局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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