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1)院长办公室副主任1名
任职条件:
1.年龄不超过45岁。
2.硕士学位、医学相关专业毕业,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能力。
4.有医疗行政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药剂师1名
任职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岁。
2.硕士学位、药学或临床药学专业,有职业证书。
3.独立工作能力强、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科研能力。
(3)资产管理员1名
任职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岁。
2.学士学位、财务或资产管理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3.独立工作能力强、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4.有医院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二、招聘程序
1.请申报人员将简历以及相关证书发电子邮件至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和应聘岗位。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