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心(浙江省广告监测中心)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告监测岗位(编外)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工作地点工作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99号运河广告产业大厦1号楼。二、岗位性质及待遇(一 ...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告监测岗位(编外)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99号运河广告产业大厦1号楼。

二、岗位性质及待遇

(一)用工性质。招聘岗位性质为编外合同用工。由中心劳务派遣协议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二)岗位待遇。录用人员按照中心薪酬管理制度以及绩效管理制度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社会记录;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技能条件;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踏实稳定,服从安排;有较强执行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业务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身体健康,吃苦耐劳;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8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具体任职要求如下: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专业优先,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优先。

2.有一定文字功底,具备较强的计算机办公软件和网站软件操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逻辑分析能力。

3.中共党员优先。

四、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填写《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心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并附招聘岗位所需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心邮箱(zjmyjjfz@163.com)报名。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1年7月27日12:00—8月18日12:00,采取邮箱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六、资格复审、考试安排

(一)资格复审、笔试、面试时间。2021年8月19日(周四)8:00在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99号运河广告产业大厦1号楼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心(浙江省广告监测中心)二楼大会议室进行。

(二)笔试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

其他资格复审、笔试、面试具体事宜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七、录用程序

(一)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笔试、面试。通过资格初审和复审的人员进行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时间视报名情况不定期安排。

(三)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拟录用对象应根据考察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考察合格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四)试用。受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八、纪律与要求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经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应聘人员存在年龄、学历等报考信息虚报造假问题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中心负责招聘相关工作的员工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联系人:陈老师,咨询电话:0571-89761042。

附件: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心招聘报名表(扫描二维码查看)

报名表二维码.png

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心

(浙江省广告监测中心)

2021年7月27日

附件下载提示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添加小编微信索取:

上岸小编微信: 招考小编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