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中共保山市工商联党组会议研究,并报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主要工作职责
招聘公益性岗位2人,全部采取聘用制,聘用人员主要从事“贷免扶补”业务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二)资格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人员,性别不限;
2.具有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专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学专业不限;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并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高校毕业生;
4.具有保山户籍;
5.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三)其它条件
中共党员、有文秘相应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1年8月2日在保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保山市工商联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日至8月13日(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报名地点:保山市工商联(隆阳区正阳北路258号市委大院北附楼205);联系人:明华;联系电话:2160336,13388754170。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报名时携带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毕业证、身份证、户口册、就业推荐表、《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保山市工商联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四)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查阅个人信息后择优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考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确定招聘对象: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经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协议每年一签,按政策规定聘期不超过3年。人员一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并承担应由单位承担部分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即:五险一金)应由单位承担部分,单位不提供食宿。试用期为1个月。
六、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实行回避制度。
(三)工资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875-2146882(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保山市工商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