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面向全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摘要

   2017年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局属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序号单位招聘人数性别年龄 ...

   2017年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局属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序号

单位

招聘

人数

性别年龄

学历

要求

户籍备注
1杭州市余杭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1名不限35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2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余杭区单位自聘人员。
2

杭州市余

杭区救助

管理站

2名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编外用工。需加值班、出差。
3杭州市余杭区第一殡仪馆1名不限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现代殡仪技术与管理专业。编外用工。现在殡仪馆工作,且已从事2年及以上殡仪工作经历的,专业不限。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职守,工作积极,服从组织,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性格热情、开朗,耐心细致,形象气质佳,具备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3、2017年8月25日前取得余杭区户籍。

  4、无治安、刑事违法犯罪记录。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8月25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7楼703室(余杭区临平邱山大街460号)。

  3、联系人:方老师,联系电话:86227894。

  4、报名方式:报名须本人参加,并递交《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随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照片一寸照1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的无治安、刑事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二)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照招聘岗位的要求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审查意见。报名材料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2、笔试:笔试时间拟定9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一门,为综合基础知识与综合应用能力组成(含客观题和主观题)。笔试结束后,由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余杭区政府官方网站和“余杭区民政局”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见附件2)上公布面试入围情况,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也可同时查询。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报考比例不足1:4、不低于1:2的,直接参加面试;如报考比例低于1:2的,由局党委研究视具体情况而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需提前两天出具放弃参加面试声明,并由招考单位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4、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5、体检、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依次按学历、学位、工作经历高的排名在前)。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杭州市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以及在聘用通知下达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照择优原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一年内有效)。

  6、公示、聘用:公示无异议,经局党委审核,报区编委办批准后,确立劳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说明

  被聘用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为编外用工性质的,工资待遇按照杭州市余杭区相关文件要求执行;被聘用人员为单位自聘人员性质的,按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1.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名


出生

年月


性别
民族

籍贯
何时加入何种党派

报考单位

及岗位


文化程度

毕业

学校


所学专业
现就业单位
婚否
家庭通讯地址
手机号码
户口所在地

主要简历

(从就读高中开始填)


近期

获得何

种荣誉


资格审

查意见


备注

  注:1、此表格必须由本人如实填写,要求字体工整,保证内容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招考资格。

  2、请随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详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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