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内蒙古阿拉善盟人才开发交流中心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储备工作通知

文章摘要

   2017年阿拉善盟人才开发交流中心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储备工作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实施人才储备计划,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鼓励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 ...

   2017年阿拉善盟人才开发交流中心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储备工作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实施人才储备计划,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鼓励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接收储备高校毕业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现公开选拔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到阿拉善盟辖区内注册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进行人才储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储备计划

  2017年,盟本级计划招募20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到阿拉善盟辖区内注册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进行人才储备。储备期为2年。

  二、选拔对象及选拔标准

  (一)选拔对象

  2014年以后(含2014年)毕业的阿拉善盟户籍的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目前已在各项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人才储备、“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村官”、西部区志愿者、“特岗教师”)中服务或服务期满的人员不在选拔范围之内。

  (二)选拔标准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3、身体健康。

  三、报名方式和程序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8日—8月31日

  报名地点:阿盟人才开发交流中心(三森家私城东南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楼314室)。

  2、所需证件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从阿拉善人才考试网(www.alsrcks.com)下载并填写《阿拉善盟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储备报名表》二份(附件),填写完毕后持报名表、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户口本复印第一页及本人页),到阿盟人才开发交流中心进行申报。

  四、审核

  申请储备的高校毕业生报名结束后,阿盟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步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五、面试

  9月4日至6日期间,由各储备单位自主对申请储备且符合条件的高校生进行面试。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储备单位对面试人员进行总体评价及筛选确定,并将《储备申请表》、《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储备人员名单》报阿盟人才交流中心备案。

  六、签署储备协议

  备案完毕,盟人才交流中心向入选的高校生发放《中小企业人才储备通知单》,高校生持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企业报到。储备企业在毕业生报到后的7个工作日内与毕业生签订《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协议》(一式三份;盟人才交流中心、储备单位、储备生各一份)。储备人才签署储备协议后,除身体健康原因、不可抗力等重大事由,不得擅自放弃入选资格。确因上述原因申请放弃入选资格的需经盟人社局批准同意。

  七、管理和服务

  纳入企业人才储备的高校生,日常管理由储备企业负责。盟人社局对储备人才进行年度考核。储备人才的档案转至阿盟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储备单位。

  八、待遇及服务期限

  自治区政府和地方政府对储备到企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700元生活补贴,储备企业负责为储备人才发放工资,并办理意外伤害险。储备期限为二年。

  九、储备期满后优惠政策

  储备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一)储备企业有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聘用。

  (二)报考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享受优惠政策(具体的优惠政策详见招募简章)。

  (三)报考区内专升本考试的,按照内党办发[2006]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给予加分。

  (四)凡在自治区落实了接收单位的,不实行见习期,直接转正定级,储备期计算工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准予落户。未落实工作单位需要人事代理的,政府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免费代理服务。

  (五)对已被录取为自治区内院校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储备期内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六)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咨询电话:0483—8771001

  1.《阿拉善盟2017年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报名表》.doc

  2.《盟直2017年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储备岗位需求表》.xlsx

  乌审旗人民政府

  阿拉善盟人才开发交流中心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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