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安康岚皋县城镇社区专职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岚皋县城镇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社区治理与服务水平,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人数(一)招聘岗位: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 ...

为进一步加强岚皋县城镇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社区治理与服务水平,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二)拟招聘人数:6名(具体岗位人数详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至40周岁,即公历1982年7月25日至2005年7月25日期间出生的;

4.具有岚皋县户籍(要求在2023年7月25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或属于岚皋县生源;

5.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并取得学历证书,复转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

6.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在立案审查期间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因违反城镇社区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高校学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基本条件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城镇社区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笔试加分审查及公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聘用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和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岚皋县人民政府官网( http:www.langao.gov.cn/)和安康市至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zcrl.sxhta.com/)、安康市至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仅限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不接受简历面呈、邮递等其他方式。

2.报名网址:(https://www.zcrl.sxhta.com/)

3.报名时间:2023年 7 月 26 日08:00至2023年 8 月 1 日18:00。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且必须注明是否服从调剂。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及资料要真实有效,凡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岚皋县2023年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及审批表》,并上传如下资料:

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红底)。

②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卡)首页及本人页,属岚皋县生源的同时提供原高中就读学校证明(岚皋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证明材料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③学历证书(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电子版。

④符合放宽学历条件的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证件原件电子版及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书面证明电子版。

(3)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应与考试时出示的身份证一致。

5.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应聘人员于报名后随时关注报名网址,查询资格审核状态。报名未确认提交或审核时限内审核未通过,可以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岗位。报名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岗位。

6.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三)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1.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前三天(2023年8月10日08:00-2023年8月12日24:00)。

2.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s://www.zcrl.sxhta.com/)

3.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未按时打印准考证或准考证遗失,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8月13日。

笔试地点:具体考点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1.笔试内容:社区党建、社区治理、社会工作等相关基础知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综合能力测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成绩加分:

(1)加分条件和标准。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按相应标准笔试成绩予以加分:

①在城镇社区连续工作3年以上(截至公告发布之日)的现任在岗社区“两委”成员、监委会主任加10分。

②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加10分。

③受到安康市级以上党委、政府综合表彰或被授予安康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加10分。

④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战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此条所列加分情形,最高不得超过20分。

符合①②③④加分条件的,只按分值最高单项加分,不累加。

(2)加分程序。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岚皋县2023年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于笔试结束后的2天之内(即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15日)到岚皋县城关镇河滨大道12号至诚人力岚皋分公司递交加分资料,申请加分。其中符合第①项条件的还应提交任职文件或聘用证书,并同步提交《岚皋县2023年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加分证明》。符合第②项条件的还应提交《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第③项条件的还应提交表彰文件复印件(加盖收文单位公章)、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第④项条件的还应提交本人退伍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自主就业身份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获得三等功以上者须提供立功证书和立功奖励登记表原件、复印件;退伍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证书;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供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章。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现场提交资料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过期不补。

加分资料审核通过人员,在安康市至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对公示提出异议的,由岚皋县民政局复查。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分数线预计于8月中旬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可通过报名网站或至诚人力微信公众号公告查询本人成绩。

4.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岚皋县民政局划定本次招聘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详见《岚皋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告》),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从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且自愿服从调剂的应聘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告。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报名及审批表一式两份,本人签字;

②笔试准考证原件;

③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户口簿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或集体户籍卡(复印件留存);

⑥属岚皋县生源的,须提供生源地相关证明材料:原高中就读学校证明,岚皋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证明材料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⑦其他相关资料等。

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对出现缺额的,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按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满分100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快速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七)综合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加分分值)×60%+面试成绩×4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在安康市至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八)体检和考察

1.依据综合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另行公告通知。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时,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通过查阅档案、走访了解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修养、社会信用、工作态度及能力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4.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该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和聘用

1.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岚皋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安康市至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官网及安康市至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经应聘者本人确认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3.对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安康市至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发放书面通知,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到岚皋县民政局报到。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4.新聘用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和试用期制度。岗前培训时间另行通知。试用期限按《陕西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四、聘期待遇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岚皋县民政局签订聘用合同,每5年为一个聘期,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聘。聘期内享受岚皋县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薪酬待遇。

五、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机构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严守纪律、严格保密,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工作人员和机构进行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对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应聘全县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也包括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2.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按《陕西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管理,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可享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政策规定。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辞职、解聘和开除不支付经济赔偿金。

3.本次招聘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实施,岚皋县民政局全程监督,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次公开招聘公告、确定录用人员公示等后续事项将在岚皋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5.笔试、面试期间因准考证丢失、开考30分钟内未能到场的,不得进入考场。  

6.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岚皋县民政局所有。

咨询电话:0915-3220061   监督电话:0915-2278002  

附件:1.岚皋县2023年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计划

2.岚皋县2023年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及审批表

3.岚皋县2023年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

4.岚皋县2023年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加分证明


附件1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籍贯

户口所在地

政治面貌

入党时间

手机

备用电话

参加工作

时间

身份证号码

学历信息在线验证码

职称和专业资格

初始学历及学位(高中毕业后第一个全日制学历及学位)

初始学历毕业院校、专业

及毕业时间

最高学历及学位

最高学历毕业院校、专业

及毕业时间

工作经历

起止年月

主要业绩和获得相关证书

是否服从调剂

邮箱地址

 报考岗位:                   岗位代码:            

注:本表所填内容如有不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附件3

岚皋县2023年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

报考岗位(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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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1)移动电话      (2)固定电话(应填区号)

加分政策

1.城镇社区连续工作3年以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的现有社区“两委”成员及监委会主任加10分。

2.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加10分。

3.受到安康市级以上党委、政府综合表彰或被授予安康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加10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战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此条所列加分情形,最高不得超过20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只按分值最高单项加分,不累加。

加分理由

符合条件1(需出具加分证明)

符合条件2(需出具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符合条件3(需出具表彰文件、荣誉证书)

符合条件4(需出具毕业证、退伍证、立功证书、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证明)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民政局审核

意见

是否同意加分: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两份。2、连同本表一并提交有效身份证、加分证明、《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以及认定证明。以上材料均要求原件1份,复印件2份,2份复印件分别附本表后。3、加分申请表签名由本人手签(打印无效)。4、所填内容务必真实、准确,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应聘全市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4

岚皋县2023年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加分证明

兹有       同志,性别   ,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镇       社区党支部、居委会或服务站连续工作,担任            职务,已满   年。

特此证明。

社区居委会主任签字:          镇政府负责人签字:

社区居委会联系电话:          镇政府联系电话:

     社区居委会(盖章)               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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