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公告

文章摘要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非在编人员12名,欢迎符合条件,热爱审判工作的有志青年踊跃报名。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速录员10名,担任案件记录、送达、卷宗整理归档等相关工作。  ...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非在编人员12名,欢迎符合条件,热爱审判工作的有志青年踊跃报名。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速录员10名,担任案件记录、送达、卷宗整理归档等相关工作。

  司法警察辅助人员(下称辅警)2名,协助司法警察做好警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刑事犯罪和被开除公职记录。

  (二)速录员性别不限,辅警男女各1名,厦门户籍。应届毕业生必须为厦门本地生源。

  (三)报考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速录员岗位人员,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法律教育背景或法律专业优先。

  (五)报考法警辅助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各类警校、体育专业毕业生、退伍士官优先。

  (六)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岗位要求。

  (七)掌握法律基本知识(辅警不作要求),能熟练操作电脑,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受理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应聘人员应于10月2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湖滨北路115号)三楼会议室报名。

  2、应提供下材料:

  (1)《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非在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如实填报并发至xmfygbc@sina.com。

  (2)本人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书等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白底1寸照片3张。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成绩作为逐轮淘汰的依据。

  1、笔试:仅限速录员岗位。所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参加笔试,速录员职位笔试内容为法律专业知识及计算机应用。笔试以上机操作方式进行。

  2、体能测试:仅限辅警岗位。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女子为仰卧起坐)。

  3、面试:以笔试或体能测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到低为顺序,按招聘职位名额的1:1.5比例选取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人数不足1:1.5时,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4、按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各占5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政审考核人选。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体检

  以招聘职位名额数量的人选作为体检对象,经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政审;政审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要求参照公务员标准。

  六、录用

  经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为录用对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相关待遇

  应聘者经面试和政审体检合格后,试用期三个月,签订《劳动合同》,按厦门市机关编外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食宿自理。

  八、联系办法

  联系人 陈晓婷,电话:5306713。

  九、说明

  本简章由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非在编人员招聘报名表.doc.doc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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