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招聘人员补充到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等6个直属事业单位工作

文章摘要

   2015年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5年10月27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

   2015年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5年10月27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等6个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和四川省医药管理局网[www.sctcm.gov.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

核定收支

定额补助

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51号

中医药科研

四川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附属医院、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肿瘤研究所)

核定收支

定额补助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51号

中西医结合医疗、科研

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研究所(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针灸经络研究所)

核定收支

定额补助

成都市青羊区四道街20号

中医药医疗、科研

四川省骨科医院

核定收支、定项补助

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32号

医疗卫生

泸州医学院附属中医医院

核定收支

定额补助

泸州市龙马潭区春晖路16号

中医药医疗、教学、科研。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中医医院)

核定收支

定额拨款

成都市十二桥路39号

医疗、教学、科研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部分岗位对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制的限制),并完全符合《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6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条件要求岗位的报考者,应符合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川组通〔2014〕58号)相关规定。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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