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青少年事务社工管理服务中心招聘事务社会工作者51名公告

文章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按照《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和我市共青团改革的总体部署,根据《关于加强天津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 ...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按照《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和我市共青团改革的总体部署,根据《关于加强天津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天津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的要求,天津市青少年事务社工管理服务中心(民非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含集体户口);

4、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3日后至1999年11月13日前出生);

5、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专业水平;

7、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下列人员:

1、中共党员;

2、取得社会学、社会工作、社区服务管理等专业毕业证书的;

3、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

5、持有心理咨询师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

6、持有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

7、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

8、持有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的。

3、面试

面试时间拟定于12月中旬。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安排,进入面试人员可通过报名网址进行查询。

五、体检和公示

1、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面试复试人员。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登录报名网址:www.tjhrfz.com,查询相关内容。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公示

对拟录用的人员将在报名网址:www.tjhrfz.com,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等,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符合录用条件的报考人员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到天津市青少年事务社工管理服务中心安排的岗位工作。

七、生活待遇

生活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公积金。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录用等事宜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本次考试《社会工作专业知识》范围以《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精编教材编委会编著,企业管理出版社2016年8月第一版)、《青少年社会工作》(陆士桢 王玥著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第3版)为准。

咨询电话:24214162、2331798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 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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