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宁夏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招聘巡山护林防火人员12名公告

文章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林地资源管护力度,巩固“绿盾2017”保护区整治成果,宁夏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长期驻点巡山护林防火人员。一、招聘岗位及要求(一)招聘岗位、名额护林员岗位,招聘数量12名 ...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林地资源管护力度,巩固“绿盾2017”保护区整治成果,宁夏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长期驻点巡山护林防火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名额

护林员岗位,招聘数量12名(限男性)。

(二)招聘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有良好品行,无违法犯罪前科和不良行为;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1972年11月1日-1999年11月1日之间);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吃苦耐劳,能够单独胜任野外巡护、禁牧等工作。

二、工资待遇

试用期基本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现有护林员工资待遇执行。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初审、综合评分、面试、体检、政审、录用、培训上岗的程序进行。

总分为100分,其中面试占20分,综合评分占80分。综合评分按照学历、年龄、所学专业、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农村退伍军人和突出贡献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办法具体为:

1、学历(30分):大学学历30分,大专学历27分,中专学历25分,高中学历23分,初中学历20分;

2、是否林学专业(20分):林学专业毕业20分,非林学专业毕业17分;

3、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户(15分):建档立卡贫困户15分,非建档立卡贫困户10分;

4、是否复退军人(15分):是复退军人15分,不是复退军人10分;

5、长期从事林业生产实践,在林业战线上有突出贡献的人员,优先聘用;

6、具有红寺堡区、同心县户口者优先聘用。

四、聘用人员录用与管理

1、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依分值成绩递补。

2、凡被聘用人员培训后上岗工作,试用期3个月。

3、录用人员依法享受养老、工伤、失业保险。

4、录用人员经初审、政审、体检合格后根据工作需要,派遣到保护区管理局所辖管理站工作,与保护区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6日—11月6日。

2、报名地点:宁夏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办公室(红寺堡区创业西街006号),报名时间为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施兴慧 吴娟 联系电话:0953-5098713/5091831。

4、参加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及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嫌疑证明等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提供乡政府、县扶贫办出具的证明材料及建档立卡贫困户手册。复退军人需提供复退军人证书原件及乡政府、县民政局出具的复退军人证明材料。

5、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宁夏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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