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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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武汉市东西湖区招聘公告  为加快推进群团改革工作,根据《关于加强基层群团组织力量建设的指导意见》(武人社发[2017]  71号)文件精神,经区委同意,共青团东西湖区委、东西湖区妇联(以下简称 ...

   2017年武汉市东西湖区招聘公告

  为加快推进群团改革工作,根据《关于加强基层群团组织力量建设的指导意见》(武人社发[2017]  71号)文件精神,经区委同意,共青团东西湖区委、东西湖区妇联(以下简称“团区委”“区妇联”)以购买服务方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少年事务社工12名、妇联社工12名。为严把人员入口关,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制定如下招聘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属购买服务用工性质。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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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能够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热爱群团工作,安心基层,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奉献精神强,能吃苦耐劳;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具体资格条件

  1、青少年事务社工具体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社会工作、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法学等专业知识。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心理咨询师证书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2018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前取得毕业证);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

  2、妇联社工具体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女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

  (3)持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处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团区委、区妇联委托人力资源公司(第三方)进行,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受理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11月27日--12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武汉诚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东西湖区东吴大道744号)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书的原价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彩照4张。应聘者本人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格,并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

  4、资格审查。

  第三方(定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凡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应聘资格。

  5、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 : 3。若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可适当放宽比例,但不得低于1:2。

  (三)笔试

  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政治理论知识(40分)、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知识(60分)。

  (四)面试

  1、笔试成绩公布后,笔试成绩根据应聘人员所报名的岗位的分数高低依次排名,报考人数多于或等于1:3的岗位,按同岗位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考人数1:2的岗位,按同岗位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考人数不足1:2的岗位,可征集志愿,依据笔试成绩调剂至1:2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由第三方(定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发放面试通知单及电话通知形式,确保通知到位。

  2、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实践能力、心理素质等。

  3、面试考官由5人组成,由具有考官资格的人员组成。如有需回避的情形,应主动回避。

  4、面试评分:实行5人考官组的,取5名考官的平均分。

  5、面试考场按有关规范设置,考场与候考室、候分室隔离,已考人员与候考人员隔离。

  (五)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与面试4:6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即: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

  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公示

  按照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1 :  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如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均相同的,采取加试笔试方式确定。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经查实的,取消拟聘资格,并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提供健康证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证明书。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定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由第三方提供人力资源代理服务,其薪酬待遇参照区购买服务用工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新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群团组织派出纪工委和社会监督,招聘程序不规范、影响公正的,视为无效。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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