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外国语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具体情况如下:岗位名称:培训中心行政管理岗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制员工招聘人数:1人福利待遇:五险一金工资标准:按照《天津外国语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一、岗位职责1.协助主任完成各类培训招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2.协助主任做好线上线下招生推广活动,制作招生简章、编辑微信公众号,改善客户体验与办学品质,全力提升培训规模与效益;3.协助主任做好培训中心的日常咨询、课程方案设计等工作,热情接待学员来电来访;4.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岗位名称:

培训中心行政管理岗

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制员工

招聘人数:1人

福利待遇:五险一金

工资标准:按照《天津外国语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一、岗位职责

1.协助主任完成各类培训招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2.协助主任做好线上线下招生推广活动,制作招生简章、编辑微信公众号,改善客户体验与办学品质,全力提升培训规模与效益;

3.协助主任做好培训中心的日常咨询、课程方案设计等工作,热情接待学员来电来访;

4.协助主任做好培训项目的教学与服务质量监督工作,定期进行听课、示范、抽查、集体教研、师资培训等活动,并提出和落实改进方案;

5.完成每年100万的年度个人业绩任务指标;

6.协助主任做好项目推广与营销策划工作,拓展业务渠道;

7.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天津外国语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专业能力及身体条件,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及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

3.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4.所学专业:管理学类、计算机类、新闻传播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

5.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含)以上;

6.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2025年11月13日开始报名,1979年11月13日及以后出生符合岗位报名条件);

7.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全日制在读的学生;现役军人;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派遣至工作岗位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因隐瞒以上不得报考此次招聘情况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查出情况属实,将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下午2点开始)至2025年11月21日(下午2点截止)。

四、报名方式

请应聘人员登录网址:http://zhaopin.tjfsu.edu.cn/,通过天津外国语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注册,选择应聘岗位“PQ202503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行政管理岗”,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劳务派遣岗位报名表》(附件下载)、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高校的毕业生另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含)以上成绩单、《政治、现实表现证明》(报名系统下载)等材料扫描件。

请及时关注报名系统中的审核反馈,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报名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因工作量较大,恕不另行通知。

五、招聘程序

1.报名结束后,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于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将另行通知考核相关事宜(因为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我校本次招聘条件者恕不通知)。

2.本次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时间暂定2025年11月下旬,具体以通知为准。

3.笔试主要测试与应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安排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4.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和线上心理测试。考生需持报考相关材料原件、《政治、现实表现证明》(报名系统下载)等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线上心理测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及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线上心理测试安排另行通知。

5.面试采取考官提问等方法进行考核,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养、言语理解与表达、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等。面试考官一般由招聘单位有关人员、专家学者等组成。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6.学校依托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进行准入查询,查询信息包括拟用工人员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信息、撤销教师资格信息、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拟用工人员准入查询不通过的,不录用,并告知被查询对象不录用理由和申请复查权利。通过准入查询的,进入体检环节。

7.应聘人员须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进行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将取消其拟用工资格。

8.体检合格后,经学校审批,确定拟用工人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我校工作。

9.合同期限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继续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我校工作。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派遣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岗位。

10.拟用工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学校不为用工人员解决户籍等事宜,不承担家属及子女安置义务。

六、联系方式

继续教育学院:022-23288294于老师

人事处:022-23284236 马老师

2025年11月13日

附件

劳务派遣岗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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