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人丨鹤岗市工农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文章摘要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鹤岗市工农区结合用人需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及条件(一)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60名。聘期3年,到期后自动解聘。岗位1:工农区辖区有公共服务需求的用人单位140人,主要从事基层公共服务的保洁、保绿、公共设施维护、便民服务等工作;岗位2:工农区政务服务大厅20人,主要从事公共服务相关工作。(二)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1.鹤岗市区内就业困难人员,综合能力强、善于沟通,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职业素养。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鹤岗市工农区结合用人需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60名。聘期3年,到期后自动解聘。

岗位1:工农区辖区有公共服务需求的用人单位140人,主要从事基层公共服务的保洁、保绿、公共设施维护、便民服务等工作;

岗位2:工农区政务服务大厅20人,主要从事公共服务相关工作。

(二)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鹤岗市区内就业困难人员,综合能力强、善于沟通,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职业素养。其中,报考“岗位1”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即1975年10月31日后出生),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岗位2”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即1985年10月31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

3.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服从统一调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已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和实现稳定就业的人员;

(2)正在领取及曾经领取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hggn.gov.cn/(通知公告栏)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近期两寸免冠照片(2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2”需另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首页和第7页(认定就业困难)原件及复印件;小程序查询(电子营业执照、个人社保参保证明、全国住房公积金)复印件;《鹤岗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审批表》(需到社区认定);《鹤岗市工农区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承诺书》。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11月19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鹤岗市工农区政府107室

2.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需审核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方式

根据招聘计划和报名人数情况,确定招聘方式:

1.如报名人数未超过招聘计划人数,则报名审核通过人员可作为拟聘用人员;

2.如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人数,则采取笔试方式,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若笔试成绩并列,则报考者名次按学历(本科统招全日制及以上、本科非全日制、专科统招全日制、专科非全日制)、政治面貌、技术职称等类别依次排列,若仍一致,则进行加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工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通知。

(四)体检

体检项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如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并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鹤岗市工农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并报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备案。

三、补贴待遇

每月岗位补贴标准为1850元,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岗位补贴和单位缴费部分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支付,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通过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体检、报到等,均视为主动放弃,相关责任及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相关责任及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相关要求

本公告只对本次招聘有效,相关内容由工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咨询电话:0468-3350931

附件1-工农区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附件2-报考人员承诺书

附件3-鹤岗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审批表

工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农区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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