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宁乡市引进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及基层卫技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宁乡市2022-2026年“千引"计划行动方案》和《宁乡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十项措施(试行)》等文件精神,经中共宁乡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宁乡市卫健系统2025年面向全国公开引进第三批编制内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医学生)9名,公开招聘“县聘乡用”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引进和招聘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二、人员管理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用人单位岗位竞聘后确定,若对应岗位职数无空缺,则高职低 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宁乡市2022-2026年“千引"计划行动方案》和《宁乡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十项措施(试行)》等文件精神,经中共宁乡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宁乡市卫健系统2025年面向全国公开引进第三批编制内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医学生)9名,公开招聘“县聘乡用”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用人单位岗位竞聘后确定,若对应岗位职数无空缺,则高职低 聘。

三、引进和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

1.具体引进和招聘岗位计划及岗位所需要的条件,详见《湖南长沙宁乡市2025年实施“千引"计划面向全国公开引进第三批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医学生)及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县聘乡用"专项招聘第二批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2.年龄 38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11月13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具备副高职称的,可放宽到48周岁(1976年11月13日后出生)。具备正高职称的,可放宽到50周岁(1974年11月13日后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要求见岗位计划表。

3.“县聘乡用”(X1、X2岗位)适用:住培基地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

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4.岗位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已获得相应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不作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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